影响中国法学研究与教育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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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全文内容很长,大家可以点击阅读原文来看。我们简单梳理了其中值得重点关注的一些内容。
完善法学教育准入制度,健全法学相关学科专业办学质量预警机制,对办学条件不足、师资水平持续低下、教育质量较差的院校畅通有序退出机制。建立法学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在现有法学学科评估工作基础上,按计划开展高等学校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通过限期整改、撤销等措施,优化法学学科专业布局。
加快“双一流”建设,鼓励法学院校突出特色,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积极支持西部地区法学院校发展,进一步优化法学学位授权点布局,在招生规模、师资、经费、就业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开展好全国法学教育东西对口支援,实现法学教育资源合理配置。
完善法学学科专业体系,构建自主设置与引导设置相结合的学科专业建设新机制。立足中国实际,推进法理学、法律史等基础学科以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更新学科内涵,更好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立法学、文化法学、教育法学、国家安全法学、区际法学等学科建设,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科技法学、数字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等新兴学科。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
推进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人类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完善涉外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支持能够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高等学校按程序设置国际法学相关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支持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等学校按程序自主设置国际法学相关二级学科,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
完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法律专业学位基本要求,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适应“互联网+教育”新形态新要求,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手段。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
推动法学院校、科研院所与法治工作部门人员双向交流,加大法学教师、研究人员和高等学校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到法治工作部门挂职力度,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等有关政策规定基础上,探索建立法治工作部门优秀实务专家到高等学校任教以及到智库开展研究制度,实施人员互聘计划。
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建设一批国家重点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加大对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扶持力度,研究探索社会力量支持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机制。
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大国外交等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法律制度供给研究。建设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法治高端智库。建好用好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
完善将报刊理论文章、教学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报告等纳入学术成果机制,把参与法治实践、咨政建言等纳入科研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科研考核评价工作科学性。
完善法学研究成果评价评奖机制,组织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等评选活动。
完善外国法查明机制,推进世界主要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注重组织搜集筛选、翻译国外法律信息资料,加强世界法学名著的汉译工作和中国法学优秀成果的外译工作。
信息编辑 ✎ 谭阳
技术编辑 ✎ 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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