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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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十八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拟于2023年6月3日—4日在河南新乡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数字社会的法律方法”。
一、研讨主题
数字社会的法律方法。具体涉及(但不限于)下列子议题:
1.大数据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问题
2.数字社会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方法
3.数据立法的法律方法
4.人工智能对部门法的影响及其应对方法
5.数字社会的司法范式研究
6.法律人工智能的批判性研究
7.数字法治思维研究
8.法律方法的其他问题研究
二、主办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三、历届主办单位
全国法律方法论坛是国内法学方法论领域最早和最重要的学术会议,最初由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威海)、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法学院和相关机构共同发起。
首届论坛于2006年在北京召开,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名称为“首届全国法学方法论坛”;
第二届于2007年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名称为“第二届全国法律(学)方法论坛”;
2008年第三届学术年会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主办。自此,会议名称固定为“第×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
2009年第四届会议在上海召开,由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主办;
2010年第五届会议在重庆召开,由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1年第六届会议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召开,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和黑河学院共主办;
2012年第七届会议在上海召开,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
2013年第八届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4年第九届会议在甘肃省张掖市召开,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与河西学院共同主办;
2015年第十届会议在贵州省遵义市召开,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与遵义师范学院共同主办;
2016年第十一届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由苏州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7年第十二届会议在北京召开,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主办;
2018年第十三届在甘肃省酒泉市召开,由甘肃省律师协会、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主办;
2019年第十四届在天津市举办,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主办;
2020年第十五届在江苏省徐州市召开,由江苏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江苏师范大学交叉应用研究院、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
2021年第十六届在江苏省宁波市召开,由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主办、宁波大学法学院承办;
2022年第十七届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由山东大学、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主办,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承办。
四、会议时间
2023年6月3日—4日,具体议程待定。
五、会议地点
新乡国际会议中心雷迪森酒店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888号新乡商务中心西区1号楼。
联系电话:0373—6339999
六、参会论文提交
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请于2023年5月20日之前将参会论文以电子文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m15515199919@163.com。会议论文格式按照《中国法学》编辑要求制作。
七、会议联系人
郭少飞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13803991233
崔雅琼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13598656393
申汪洋 中南大学法学院 18839376378
第十八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组委会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南大学未来法治研究中心
内容来源:民间法与法律方法
信息编辑 ✎ 谭阳
技术编辑 ✎ 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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