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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综法理知识点速记(二)

2017-10-20 厚大法硕


考研倒计时64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1、内涵:

第一,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理论。

第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理论。

第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理论。

第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理论。

第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崔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理论。

第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和良法善治理论。

第八,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的关系理论。

2、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法治建设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下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不仅有利于增强亿万人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也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涵盖了法制几乎所有的领域和问题,形成了科学的理论体系。它传承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借鉴了西方法治理论的优秀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系统地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


硕硕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点,是应时代发展而出现的新理论,因此考生需要予以掌握。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从其存在形态看,法首先是一种规范。所谓规范,是指人们行为的标准或规则。法律不是一般的规范,而是一种社会规范。

特点:(1)它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2)它只对规范制定生效后发生的行为有效; (3)在其有效期内,针对同样的情况反复适用。

含义:(1)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要遵守;(2)法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种特殊性就在于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法的权威性不仅表现为人们必须遵守或服从它,还表现为当它与道德、宗教、政策等发生冲突时,它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更大的权威性。

三、法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它明确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怎样行为以及必须怎样行为。人们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怎样行为,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态度。法律只要规定了权利,就必须规定或意味着相应的义务,法律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正当程序性。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的保障手段。

原因:一是法律不一定能始终为人们所自愿遵守,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行;二是法律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运用。


硕硕说:法的基本特征可以说是法理学的又一必须背诵内容,是基础中的基础、重点中的重点,除了几乎每年必考的选择题的考察外,在2011年的法综简答题中也有出现,因此该知识点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是各位考生不能偷懒记忆的重要内容呦。



后记

之前给大家分享了几期刑法知识点速记,为了换换脑,便于记忆,硕硕最近给大家分享几期民法知识点,有要看之前知识点的请输入关键词:刑法速记、民法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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