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攻坚须拔除“保护伞”(经济日报)
《环保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县环保局行政级别再低,也有法律撑腰;违法企业贡献再大,也大不过国法民生。打赢环保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完成,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必须冲锋在前,不能当爱惜羽毛的老好人,更容不得为违法企业充当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工业废渣倾倒在村庄旁的大坑中,散发恶臭的工业污水被排入河道中,面对被误认为环保部的工作人员,村干部肆无忌惮地声称要扣留作为人质……近日,媒体曝光山西三维集团违法排污问题,一幕幕电视画面令人触目惊心。
节目播出后,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想必看了报道的人心中都有共同的疑问:企业明目张胆排污,村干部无法无天恫吓,他们哪来的底气?或许从出现在报道中那位环保局副局长的一句“县长都管不了”可以看出端倪。2014年以来,多家媒体曝光山西三维集团违法排污问题,2017年,原环保部督查组将其列为督查对象。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如此密集的媒体曝光和环保督查,竟然无法阻止这家企业的违法排污。
县长是不是真管不了,还有待调查,但当地环保局对这家企业确实存在监管失职。所谓“管不了”,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管不住,因为企业势力太过强大,有更高级别的保护伞在撑腰,小小县环保局迫于压力,确实对其无可奈何;另一种是不想管,企业贡献税收、就业,与之产生直接关联的是地方领导的政绩。因此,对这样的“大户”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无论哪种可能,当地政府都难辞其咎。《环保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从2015年起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长牙齿”的法律,其中对企业违法行为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和行政拘留措施。从三维集团的违法行为看,已经触碰到了新环保法这两颗最锋利的牙齿。县环保局行政级别再低,也有法律撑腰;违法企业贡献再大,也大不过国法民生。如此纵容,不论出于有意无意,都无形中充当了违法企业的“保护伞”。
长期以来,个别地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之所以横行无忌,不可否认有环保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的因素,但是在群众频频举报、媒体屡次曝光之后,企业依然我行我素,监管部门竟然自我屏蔽,就得深究是不是地方官员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甚至有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在背后撑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18日,生态环境部表示,对三维集团违法排污问题已联合山西省政府挂牌督办,并会同证监会对三维集团实行上市公司联合惩戒。藏污纳垢的企业贡献不了政绩,为其充当保护伞,只会反受其累。那些被庇护在“保护伞”之下的企业,躲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迟早会被绳之以法,更会被市场竞争所淘汰,被绿色可持续的发展潮流所抛弃。
打赢环保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必须冲锋在前,不能当爱惜羽毛的老好人,更容不得为违法企业充当遮风挡雨的保护伞。期待舆论的暴风雨之后,环保部门拔除“保护伞”,还生态环境一片绿水青山,还发展环境一片朗朗乾坤。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陈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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