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约谈晋城、邯郸、阳泉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2018年5月3日,生态环境部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约谈了山西省晋城、河北省邯郸和山西省阳泉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同步暂停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约谈指出,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晋城、邯郸、阳泉等3市没有完成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没有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生态环境部近期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考核。结果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两者均超额完成任务目标。
但晋城、邯郸、阳泉3市没有完成《攻坚方案》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带来不利影响。根据评估考核结果,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晋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3.7%,未完成下降10%的目标要求,目标任务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
邯郸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15.7%,未完成下降20%的目标要求,目标任务完成率在“2+26”城市中位列倒数第二;
阳泉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12.2%,未完成下降15%的目标要求,目标任务完成率在“2+26”城市中位列倒数第三。
二是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较多,工作不够到位。从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多轮督查巡查情况看,晋城、邯郸、阳泉3市问题较多,工作仍然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晋城市是“2+26”城市中唯一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未完成改善目标的城市。秋冬季攻坚期间,原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19个,问题数量在“2+26”城市中高居第一。
特别是2018年3月督查巡查发现,晋城高平市、泽州县部分钢铁、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一些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相关工作没有到位。
邯郸市于2017年8月曾因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力而被原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进入秋冬季以来,原环境保护部督查巡查发现全市工业企业大气环境突出问题61个,其中,超标排放问题6个,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2个,未安装治污设施问题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4个,无论是问题数量还是严重程度在“2+26”城市中均位居前列。
同时,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到位,河北广奥玻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方圆桶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未落实停、限产要求,多个建筑工地未落实停工要求。
阳泉市在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督查巡查中发现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数量较多,整改较慢,特别在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中工作前紧后松。与2017年第四季度相比,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PM2.5平均浓度上升超过30%,攻坚行动韧劲不足,导致工作被动。
此外,督查还发现,全市粉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企业无组织排放现象多发频发,物料露天堆放,煤炭不按要求棚化仓化,日常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比较普遍。
约谈明确,3市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生态环境部,并抄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即日起生态环境部暂停3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涉及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省市两级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同步严格落实。
约谈要求,晋城、邯郸、阳泉3市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决心不变,目标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约谈会上,晋城、邯郸、阳泉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诚恳接受约谈,正视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
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华北督察局负责同志,河北省环保厅、山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晋城、邯郸、阳泉等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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