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督导组赴汾渭平原指导调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今年1月1日以来,汾渭平原经历一次长时间大范围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多个城市持续严重污染。为积极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指导推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有序开展,按照生态环境部党组要求,由大气司带队,监测司、执法局和有关专家组成督导调研组,赴汾渭平原现场指导调度并开展调研。
1月11日晚,督导调研组抵达陕西省西安市,连夜组织召开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和有关单位座谈会,共同会商研判未来空气质量变化形势,听取“一市一策”现场专家组成因分析,调度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1月12日,督导调研组赴国家电网西安分公司调度重点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电量使用情况,并赴蓝田县现场调研工业园区多个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赶赴渭南市重点涉气企业调研“一厂一策”应急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对调研中发现的企业认识不足、应急措施落实不利、预案操作性不强、地方执法检查不到位、监督能力和手段不足等问题逐一深入交流,指导做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不断加强重污染天气科学应对能力,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督导调研组指出,汾渭平原要充分发挥协作小组的协调联动作用,落实好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方案,联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是提高认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重污染天气应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关系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进入秋冬季以后空气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和手段,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依法依规做好应对工作。
二是精准施策、狠抓落实。要深挖工业企业减排潜力,进一步夯实应急减排清单,指导企业做好实施方案,确保减排措施真实有效;要采取现代化执法监督手段,结合电量核查、在线监控、产品产量调度等措施开展现场督查,保障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投入、提升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从技术力量、资金使用和专业人才上给予倾斜,尽快具备城市7天和区域10天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为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提供保障。
四是加强领导、积极应对。陕西省要充分发挥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作用,在重污染应对期间要率先垂范,协调山西、河南和本省辖区内有关城市开展应急联动,生态环境部将积极协调开展工作。
今后几天,督导调研组将继续开展调研,对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临汾市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和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12月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