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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公布长三角地区废水和汾渭平原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与抽测情况
2018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对长三角地区废水和汾渭平原废气开展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抽测和比对监测。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本次共检查559家企业,其中废水246家、废气313家,不规范的19家(名单见附件1)。
二、本次共抽测401家企业,其中废水260家,超标排放73家;废气141家,超标排放13家(名单见附件2)。
三、本次共对254家企业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132家企业比对不合格(名单见附件3)。本次共对136套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质控样考核和手工比对,其中106套自动监测设备综合评价不合格(名单见附件4)。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已交办相关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对检查抽测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附件:
1.自行监测不规范企业名单
2.超标企业名单
3.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比对不合格企业名单
4.废气自动监测设备综合评价不合格企业名单
附件1
自行监测不规范企业名单
附件2
超标企业名单
附件3
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比对不合格企业名单
附件4
废气自动监测设备综合评价不合格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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