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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19年1-5月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1-5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5.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减少2.9个百分点,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山西、吉林、广东、甘肃等4省Ⅰ-Ⅲ类、劣Ⅴ类水体比例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
1-5月,北京、上海、浙江、江西、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等11个省(区、市)无劣Ⅴ类国控断面。1-5月平均及5月份单月均为劣Ⅴ类的国控断面共计45个,数量较多的省份是:山西(10个)、辽宁(8个)、广东(8个)、河北(5个);数量较多的地市是:吕梁(3个)、沧州(3个)。(详见附表)
1-5月,《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2个消“劣”断面中,湖北荆门拖市、十堰神定河口、泗河口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0个入海河流消“劣”断面中,天津万家码头、北排水河防潮闸及辽宁营口营盖公路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增加了河北沧州李家堡一、李家堡二等2个劣Ⅴ类断面。
生态环境部将聚焦突出问题,督促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附
1-5月平均及5月份单月均为劣Ⅴ类的
国控断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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