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
各有关高校: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按照客观实际拓展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新内涵,打开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深化和理论创新的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将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重要研究成果精准地融入高校各门思政课教学全过程,更好地铸魂育人,我中心决定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研讨会”。会议形式 //
线下会议、线上直播、视频回看
会议内容 //
1.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原理”课的意义;
2.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原理”课教学重难点;
3.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原理”课教学内容深化和拓新;
4.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多维度多角度融入“原理”课教学探索;
5.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原理”课专题教学探析;
6.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原理”课教学经验和教学建议分 享。
主办单位 //
会议安排 //
线下会议
地点:海口
3月4日 :全天报到
3月5日-7日 会议+爱国主义教育实践
线上直播:
3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月6日:
上午9:00-12:00
专家介绍
周向军教授
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组专家,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标兵人物。
现兼任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高校中国革命史教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教育部政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理论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山东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洪晓楠教授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4年入选辽宁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5年入选2014年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现任教育部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在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在《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5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曾获宝钢“优秀教师奖”。
蒋红教授
云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宝钢教育基金特等奖提名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年度影响力人物。担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项目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编写组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首席专家,中共云南省委联系专家,云岭学者,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曾任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云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云南大学《思想战线》编辑部文科学报编辑部主任、主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和各类荣誉称号等20多项,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优秀教材奖特等奖。参会对象 //
各高校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管领导,校党宣部门、学生工作部(处)的有关负责人及辅导员、班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有关领导和教研人员等。
费用及付款方式 //
线下会务费:18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宿费自理;
线上费用:668元/人,本次线上直播课程由北京金课文化交流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及报销凭证。
--------------------------------------
1.对公账户转账(请备注学校+姓名+会议名称)
户名:北京金课文化交流中心
账号:020000580920019688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辛安支行
2.线下会议可现场刷卡、现金、对公账户转账及扫码支付
3.公务卡线上支付:微信绑定公务卡后,直接进入微信公众号直播课堂页面付款
4.扫码支付(请备注学校+姓名+会议名称)
咨询、报名 //
望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可采取电话、微信、微信公众号、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名:联系人: 詹罗刚:186 1117 9010(同微信)蔡 涛:132 6982 7482(同微信)电 话:010-8895 9179 010-5194 5824 传 真:010-68817071
邮 箱: cesc01_edu@126.com
公众号报名: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报名。
微信咨询:
文件下载 //
注意事项 //
1.线上直播课程,一经订阅,无法退款;
2.课程直播结束后,可回看;
3.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提供结业证书;
4.本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我机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