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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直属!新增招聘1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证监会、政法委、民政部、药监局有岗!

事业单位入编👉 华智事成教育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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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从严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证券期货监管科技化水平。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研究中心、信息中心3家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均为中国证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稽查总队主要负责承办证券期货市场重大、紧急、跨区域案件,以及上级批办的其他案件。研究中心主要负责研究资本市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长期性问题,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提供政策建议。信息中心主要负责证监会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网络建设与管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优化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本次共招录7个岗位,22人。(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报考基本条件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2.热爱证券期货监管事业,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9日后出生);4.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文化程度,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由于涉嫌违法违规尚在被调查阶段未有结论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考报名本次招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页面“人事招聘”栏目,查询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须知:考生可自即日起到2021年4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帐号进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一)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考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二)笔试笔试按报考岗位分为财金、会计、计算机三个类别,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笔试时间120分钟。考试预计于4月上旬在北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1:5比例的,应达到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三)面试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度,如入围人员放弃,将按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政审和体检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人选。政审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报名信息与档案记载不符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入职根据综合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结果在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和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问题的,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递补考察、体检和公示。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2021年3月24日

中央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需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两年内未实际参加过工作、未签订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且未缴纳过职工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一)机关服务中心资产管理1名(京外生源),主要负责薪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住房改革支出管理等工作。(二)机关服务中心会计1名(京外生源),主要负责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和报表统计工作。(三)长安杂志社编辑3名(京内生源1名、京外生源2名),主要负责《长安》杂志稿件采写、编辑工作。(四)长安杂志社经营管理1名(京内生源1名),主要负责《长安》杂志发行以及新媒体推广工作。
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报考人员年龄,大学本科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岗位条件。详见《中央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6日截止。报名人员需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fwjgdw@126.com,邮件及附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职位”。
(二)资格审查。依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公告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长安网www.chinapeace.gov.cn公布。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长安网公布。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笔试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在京举行,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需持本人签字并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审查不合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五)考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电话通知。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经考察后进行递补。(七)确定人选。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八)公示。拟招聘人选名单分别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长安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注意事项(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1个岗位。(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对于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处理。(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四)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五)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并支持配合。(六)监督举报电话010-83079336。本公告由中央政法委干部局负责解释。中央政法委干部局2021年3月24日附件下载:附件1 中央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附件2 中央政法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扫码下载附件
民政部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40名高校毕业生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民政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0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二)应聘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接收当年能够开具报到证。3.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本科不超过26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6.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7.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31日17:00截止。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申报1个岗位。报考考生可直接在浏览器中搜索网址202.108.98.98登录报名系统。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先注册,待填写完毕相关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凭证,报名者须牢记!(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5: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适时组织。按照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四)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五)公示、聘用。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政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六)试用期。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咨询电话:010-58123333技术咨询电话:010-58123758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2021年3月23日
国家药监局2021年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1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我中心网站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1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中心指定报名邮箱zhaopin2021@cmde.org.cn。

3.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后通知本人,并在中心官网www.cmde.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的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可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其原因。

4.现场资格复核:我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报名表格等,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工作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发放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1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01-张三-硕士研究生-社会在职人员”。谢绝来人来访。

2.为方便联系,报考人员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2021年4月(具体待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择日组织)

笔试地点:北京,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申论、英语,无指定考试用书。

(二)面试

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我中心网站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时间:2021年4 -5月(具体待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择日组织)

面试地点:北京,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技术审评岗位还将视情况测试相应专业技术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人员需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考试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但不得再次递补。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心通知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入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根据个人情况、所聘岗位及绩效完成情况核发。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并防范利益冲突。

1.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1)凡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3.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若考试方式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作出适当调整的,调整情况将在我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有关信息。

(二)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要求注明为相关专业的,具体由我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定。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汪老师、贾老师

2.联系方式:010-86452762

3.监督电话:010-86452752

附件: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1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1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社会在职人员.doc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1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应届毕业生.doc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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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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