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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残联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评审结果的公示
新津残联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根据《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残办〔2023〕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9〕9号)、《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成残联〔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新津区残联会同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和评审专家,对申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成都市小树苗脑伤儿童关爱中心进行了评审。经综合评审,该机构符合定点服务机构标准,拟认定为新津区肢体、智力、孤独症、言语类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新津区残联康复科反映。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龙泰路5号
联系电话:028-82516359
成都市新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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