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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禁售令的“后门”

佑斌 佑斌 2019-04-29

1210日,高通公司在官网发布声明,称苹果公司侵犯了其两项专利,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中国禁售多款苹果产品,iPhone6SiPhone6SPlusiPhone7iPhone7PlusiPhone8iPhone8PlusiPhoneX均在列。随后,网上公开的福州中院的裁定书也证实了此事。



高通称这两项专利的内容涉及调节照片大小和利用手机界面进行APP管理,此前苹果公司针对两项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但均未无效成功。

 

与调整照片大小相关的专利号为ZL200480042119.X,专利名称为“具有人机工程成像功能的移动终端和方法”。主要技术内容就是用手机看图像时,有的图像的尺寸适合在屏幕中横着看,有的适合在屏幕中竖着看,点击图像的部分区域就能完成图像尺寸的调整,以便适合屏幕。该专利的申请日是在2004年,当时的智能手机尚未真正产生。


与管理手机APP的专利号为ZL201310491586.1,专利名称为“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主要内容涉及采用卡片式切换操作手机的APP程序,可以同时开启和运转多个APP,同时点击几个APP的图标,相应的APP图标像卡片一样叠在一起,然后用户可以用手指滑动APP图标完成程序的打开和关闭。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用手中的苹果手机试一试,尝试下两个功能,验证下苹果手机是不是用的这种方案。

 

这两个功能都是软件操作,不涉及具体的手机硬件。因此苹果公司只要将手机的软件系统进行更新,消除这两个小功能,相关的产品就不再侵权。但是法院的裁定书明确写明禁售的是苹果iPhone6SiPhone6SPlusiPhone7iPhone7PlusiPhone8iPhone8PlusiPhoneX。这就说明裁定书并未单独指明系统,而是将系统当成手机的整体。就算苹果公司立即将全部相关产品的系统更新,也依然在禁售范围。法院这次裁决的禁售令属于诉中禁令,只可复议,不能上诉。



根据裁定苹果公司除了与高通和解之外,已经没有什么出路了。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法院裁定的这份禁售令留下来一个奇怪的“后门”。

 

高通公司声明裁判文书不适用苹果公司委托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蜂窝产品,这里的蜂窝产品就是手机。只要苹果公司将订单放在和硕生产,就不在禁售的范围。



这个和硕联合科技和富士康一样都是苹果公司的代工企业,都来自台湾,主要代工苹果的iPhone。和硕在上海、苏州、昆山的工厂都代工iPhone50%的利润都来自iPhone的代工。据悉和硕有可能赢得苹果更多的订单,未来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投资。关于和硕在福建设厂的传闻已经传了很久,以后有无可能落户福建也未可知。


这个禁售令的“后门”让苹果能够喘口气,也能为和硕带来一大笔意外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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