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秩序:中国近代课堂空间的形成
作者简介:
王康,男,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在晚近的研究中,学校空间的发现、生产与重塑越来越得到学界的注意。(参见石艳:《现代性与学校空间的生产》,载《教育研究》2010年第2期;苏尚峰:《学校空间性及其基本内涵》,载《教育学报》2007年第5期;项贤明:《教育的场所——一种对教育现象时空特性的尝试性分析》,载《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年第4期。)作为现代学校最为重要的场所之一,课堂空间在近代中国如何形成,其空间性与历史性如何碰撞,却似乎还没有足够的讨论。
就相关研究成果来说,钱晓菲和张斌贤通过对19世纪初兰卡斯特校舍方案的“深描”,尤其是对此一教学空间的布局方式、教学用具、教学方法、班级排列、教学站、斜面、课桌椅以及教师目光等等面向的探讨,着重分析了其作为“现代教育空间组织化重要开端的意义”。[1]彭军、刘泳杏和魏春雨探讨了我国学前教育建筑的演变,以“科学化”为主线,对其“高效性”“对称性”以及“灵活性”等特质进行了讨论。(彭军、刘泳杏、魏春雨:《从规制到自主的“教与学”空间——1903年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建筑的演变研究》,载《建筑学报》2020年第2期。此文承匿名审稿专家提示,谨此致谢!)这些研究都颇具启发意义。
本文将聚焦于中国近代课堂空间的秩序变革,主要涉及文化秩序、教学秩序、空间秩序以及科学秩序四个层面。除了引言、结语,本文主要有两部分。首先,依托于日记、回忆录、报刊、教育论著、教育资料汇编等材料,本文探讨了近代中国新旧教学空间的转换,并重点关注其中文化秩序、教学秩序以及空间秩序的更迭。其次,本文以清末壬寅学制、癸卯学制中的学堂建造文本为中心,结合当时的教育潮流与思想潮流,藉此讨论新式课堂空间的建造观念。此时,以标准化、精确量化为特质的课堂空间,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以卫生观念为核心的科学秩序的需要。通过本文的讨论,希望能够对中国近代课堂空间的形成过程予以梳理,进而使其面貌日渐清晰。
现代课堂通过布置整齐有序的桌椅与讲台,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提供了既定的规则与秩序。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观察到,教师与学生的区域之间具有难以逾越的边界。[2]这一秩序边界之所以能够确立,正是依托于新式课堂的空间架构。但是,在中国近代课堂诞生之前,传统教学空间的布局又是怎样一番景象呢?其中蕴含何种秩序?新旧教学空间有着怎样的差别?
1911年,一位署名为“又人”的时人在探访改良私塾时发现:此塾“门悬初等小学之牌,入视之,则十数儿童拥护一师,几案错杂,或读百家姓千字文,或读学庸论孟”[3]。在新式课堂观念的洗礼之下,“又人”对于这所改良私塾的布置方式,即持批评态度。此时,塾中的教学布局是“十数儿童拥护一师”。此外,塾中桌椅的摆放也并非整齐有序,而是“几案错杂”。
“又人”所观察的教学景象在清末旧式私塾中颇为常见。1880年代,包天笑在苏州姚和卿的家塾中读书。他记述说:
学塾就设在第二进的大厅上。……里面一张方桌,一把圈椅,是先生坐的。桌子上一方墨砚,一方硃砚,以及墨笔、硃笔,为圈点批评之用。……学生们则散坐在周围,有的是方桌,一张方桌可坐三人,半方桌则坐一人,较为舒适。椅子是方型,或长方型,如果先生家里没有这许多椅子,可能教学生自己带椅子来上学。[4]
姚氏家塾的学生座位同样无序,学生“散坐”在老师周围。学生桌椅的样式也不固定,显得颇为随意。
1837年,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在广州怀远驿附近一处私塾中观察到:
学生每人有一张三英尺长,一英尺半宽的课桌,带有抽屉和写字板。学生们坐在竹凳上,大多面朝老师,老师坐在教室一角的高凳上。在他旁边右侧,有一带匾的祭台,用来祭奠孔子和文字的发明者。……学生衣着颇为得体,看起来整齐利落。[5]
其一,裨治文注意到,塾师不在教学空间的中心位置,而是处于“教室一角”,塾师的右侧还设置有孔子的祭台。清末时期,浙江杭州人士骆憬甫初次进入私塾时,他也发现:“哥哥坐在先生对面,先生坐在孔夫子的左首,我坐在先生的左首面对孔夫子。”[6]关于私塾先生与孔子牌位的位置,骆氏的描绘与裨治文的观察颇为一致。可见,这是晚清私塾中常见的一种布局方式。其二,裨治文与包天笑均注意到,塾师与学生的座椅有所区别。在广州怀远驿的私塾中,二者有高凳与竹凳之分;在姚氏家塾,学生的椅子或长或方,教师则固定为圈椅。私塾中通过使用不同样式的座椅,潜在区分了师生的身份属性与地位关系。
上述时人所观察到的私塾布局形态,反映了传统教学空间中的文化秩序。首先,旧式私塾中的孔子牌位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这一物品的出现意味着传统教学空间以儒家文化为主导。而且,孔子牌位在私塾之中还有相对固定的摆放位置。此种布局方式潜在地连接了具象的塾师与抽象的儒家祖师,塾师的教学由此被赋予了文化合法性。
在传统教学空间中,除了孔子牌位,各式字幅亦有重要的文化象征意义。民国初年,湖北汉阳府蔡甸镇新建了一所名为作新学舍的改良私塾。曾就读于此的田梅村观察到:
作新学舍的牌子挂在门口。进门是天井,两边是厢房,右边堆书,左边住人。正中横梁贴着“道凝一贯”四个大金字。下面是讲台,放置三条条桌,挂有大黑板二块,大算盘一个,桌上放有戒板教鞭子。教室布置有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横幅,有至圣先师孔子的画像,还有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对联。看上去比较森严。(田梅村:《蔡甸村的私塾学堂》,收入全国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武汉文史资料》第21辑,全国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5年编印,第174页。关于民初汉阳蔡甸地区的教育改革情况的大略,可以参见郑恒武:《民初到大革命前蔡甸地区的教育》,收入武汉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等编:《武汉文史资料》1990年第1辑,武汉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1990年编印,第137—142页。)
在作新学舍,讲台、条桌以及黑板等新式课堂设施已然出现,舍中悬挂的各式字幅以及孔子画像也同样显眼。(孔子画像在私塾中的出现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吕妙芬指出,明清时期,士人在向先圣先贤行礼时,行礼对象应为木主还是画像,曾一度有过争论。参见吕妙芬:《明清士人在家拜圣贤的礼仪实践》,载《台大历史学报》第57期,2016年6月,第241—242页。)此类物品绝非单纯的装饰物,而是具有文化属性的教学物品。在儒家“文以载道”的观念中,文字本身就具有尊严地位。(关于明清士人对文字神圣性的信仰,参见梁其姿:《清代的惜字会》,收入《变中谋稳:明清至近代的启蒙教育与施善济贫——梁其姿自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陈布雷六岁进入家塾读书时,其书室之前,即“楹悬治家格言”。陈氏“以是为先师孔子之位,出入必行礼焉”。[7]可见,书室中悬挂的字幅甚至可以代替孔子牌位,成为学童行礼的对象。学童在步入传统教学空间时,通过感知此类文化符号,潜移默化地接受儒家身份的认同塑造。更进一步说,在旧式私塾,尽管学生桌椅的布置方式颇为散乱,却并不意味着传统教学空间缺乏秩序。传统教学空间通过设置诸种教学物品,即建构了一种文化秩序。
不过,在前引材料中,“又人”之所以批评改良私塾,亦有其考量。具体来说,新式课堂空间中伫立的讲台以及整齐的桌椅不仅仅提供了一种师生分界方式,同时也蕴含着新的教学秩序。清末民初,不少教育人士在打造课堂空间时,特别留意其中的布局方式。1904年,包天笑前往山东省青州府中学堂接任监督一职(青州府中学堂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由松林书院改建而成。参见李桂林、戚名琇、钱曼倩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普通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302页),“到了第二天,便和学监李先生,同到各处巡视下”。他发现:“原来的课堂,朝南正中,设师位,桌上围一大红桌围,上设笔架及硃墨笔砚。学生的桌子,坐南面北,正对着师位。”[8]相较旧式私塾,青州府中学堂在课堂布局上有了明显的改动。学生桌椅已被有序摆放,并与教师座位正面相对;教师也不再处于“教室一角”,而是位于整个教学空间的中心位置。
不过,在包天笑看来,这一课堂布局仍有进一步改造的空间。一方面,他撤去教师“桌上的大红围布”以及“硃墨笔砚”;另一方面,他又“改为师位向东”,“并命制了高一尺的讲坛,又备了一黑板及粉笔之类,学生的坐〔座〕位,也改为坐东向西”。[9]可见,包氏十分看重新式课堂中讲台的存在,并用黑板、粉笔等新式教学物品替代了传统的文房用具。
1907年,直隶省视学张良弼在视察邯郸县高等小学堂时,批评其“桌凳位置凌乱而无秩序,此亟宜改良者也”[10]。1908年,李搢荣视学在调查直隶省武清县杨村清真初等小学堂时发现,“该学堂借用铺房三间,并无黑板、讲台等事。学生十余人,皆面壁坐”。他由此感叹:“查此学堂设立已有年所,而犹若此不可思议之腐败。”[11]李视学将黑板与讲台视为教学空间中的必备之物,并且要求学生对其直视。1909年,河南省的改良私塾章程中规定:塾中需“购置黑板,设讲坛,学生面教师坐”。[12]1910年,学部在《奏遵拟简易识字学塾章程折》中强调,此类学塾中必须具备黑板与讲台。[13]揆诸此份章程,简易识字学塾的设施多因陋就简,讲台与黑板却必不可少,可见官方教育人士对此类教学设施的重视程度。
通过上述视学人员的观察可以发现,在新式学堂设立之初,学生座位并不一定朝向教师。1914年,黄炎培在皖省沿江一带参观新式学校时注意到:“教室内学生坐位,常发见奇异之布置。……则教桌之左右两旁,往往设学生席,使学生坐处与教师立处,在同一纬度之上,而教师板示时,断非此数生所能见,亦若不欲使见者。”在他看来,学生座位之所以如此设置,并不尽是由于“教师之昧昧”,而是“年龄过小之儿童,从其家庭命附学焉,谓宜坐教师易于照料之地,则皆令坐教桌之左右”。不过,他又说:“而若某县县立两等小学之初等科教室,为欲学生免致背向侧窗光线故,令背教师桌而坐,尤为余生平所仅见矣。”[14]
一方面,黄炎培认为,在新式课堂中,教师书写的黑板与学生落座的位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师生双方均可以出现在彼此的视线范围内;另一方面,他对于学生与教师“在同一纬度之上”,尚能进行同情之了解(包天笑在回忆自己初次上家中的私塾时说:“我的座位,就在先生的书桌旁边。”将年幼的学生放置在先生旁边,在旧式私塾颇为常见。参见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刘幼生点校,山西古籍出版社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但对于学生“背教师桌而坐”则完全不能接受。师生之间的正面相对,正是构建新式教学秩序的关键环节。
1906年,刘绍宽任温州府中学堂监督。(有关温州府中学堂的创设情况,参见徐佳贵:《乡国之际:晚清温州府士人与地方知识转型》,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97—304页。)他在6月8日的日记中说:
学生放任习惯,上堂殊不严肃,总在教员能精神贯澈全堂,使学生咸注意于教习之一身,听其口讲指画,兼之监学者从旁检摄,斯能齐整矣。若教员安坐,俯身于案,低首看书句,讲解一句,总不瞻顾学生,又所言不能动听否。或仅偏顾一二人,与之详说讲解,其馀学生之坐位,或欹或背,或交头接耳,虽监学在旁频频呼唤,而亦无效力矣。余所不满于堂中旧教员者,以此。[15]
此时正值刘氏从日本访学归来后不久。(刘绍宽于1904年9月24日到12月1日在日本考察教育。参见刘绍宽:《东瀛观学记》,收入陈庆念、黄庆澄、刘绍宽、叶嘉伦:《东游日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对于新式课堂的教学方式,他显然已有所体会。在刘氏看来,相较私塾先生“俯身于案”的讲解方式,新式教员需要使用一种能将自身“精神贯澈全堂”的教学方式。其间,学生不仅要聆听教师的“口讲”,还要注意其“指画”,需要将注意力时刻集中在教师身上。
正是在此种新式教授模式中,学生是否朝向老师,就变得极为重要了。其中,二者之间的目光沟通尤为必要。1914年,黄炎培在皖省沿江一带参观新式学校时批评说:参观者进入课堂时不应该“植立于黑板左右”,因为这样会削弱老师在课堂中的焦点位置,由此“棼其全体学生之视线”。[16]1910年,蒋维乔在制定学堂表簿时专门列出了参观规则,包括:“参观者须先通告职员,由职员引导”;“参观者于教室内,不得谈话徘徊”;“参观者,不宜手触学生用具”;“参观者立于学生后方”;“于学务上无关系者,谢绝参观”。[17]黄、蒋二人均主张参观者应该避免进入学生的视线范围,从而确保师生双方目光沟通的专注性和唯一性。
另一方面,在新的教学模式中,不仅学生应将目光投向老师,而且老师也应时刻注视学生。1912年,刘大可指出:教师“要眼光照顾全堂,令若发光体之光芒四射,勿顾此遗彼,致学生承隙偷闲,有不规则之行为”[18]。同年,费俊亦提出:教师需要“目光敏锐,当环全级,勿偏注于前列生”[19]。教师注目之处,即为课堂秩序建立的地方。更有甚者,教师的目光还需要“若发光体之光芒四射”,让全堂学生时刻感受到被注视。可以说,正是在师生的目光交汇之中,新式课堂的教学秩序诞生了。
不过,新式课堂的教学运转不仅要依托特定的布局方式,而且需运用新的时间机制。相较遵循自然时间的传统教学方式,新式教学方式需要受钟表时间支配。在后一种教学模式中,时间不再具有绵延感,而变得空间化和可测量化。(关于中国传统的自然时间,可参见吴国盛:《时间的观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46页。关于新式学校的钟表时间,参见芭芭拉·亚当:《时间与社会理论》,金梦兰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6—217页;湛晓白:《时间的社会文化史——近代中国时间制度与观念变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01—206页。)
1907年,张棡在瑞安中学堂任教。此年5月21日,他在日记中写道:
下午二点钟上甲班修身课,三点十分,孙(仲容)、项(申甫)两总理请各位教习齐到礼堂,诸生均按班坐下,由两总理演说本堂章程改良之事,并云实行按日记分之课。各教习以时间太促、人数又多,每点钟只六十分,除二十分授课,二十分受课,仅有二十分考课,焉能一一辨其优劣,此事势不可行,遂各不认可。诸生亦无一人认。遂不终议而散。[20]
可见,瑞安中学已将钟表时间运用于课堂教学。其中,一节课以二十分钟为一个段落,教学过程也相应被分割为授课、受课与考课三个环节。1906年,刘绍宽在温州府中学堂任教时,同样运用了钟表时间以及考课环节。在5月31日的日记中,他记录了当时的教学情况:“本日经学上班,初用考问笔答,限十分钟,多有违限者。”[21]
新式钟表进入中国近代教育场域之后,不仅仅为学堂教师所使用,部分塾师也开始遵循此种时间安排。1906年,浙江省温州府瑞安县的塾师林骏在日记中写道:3月28日,“往毅武女学校赠教一日。本塾授课上午定以七勾钟,下午则以一勾钟二十分,此来彼往,事获两全,以免招芸人舍己之讥”。[22]4月18日,“十点三十分往毅武女学校授甲乙二班国文”。[23]5月11日,他在“下午二勾二十分钟,往毅武女学校督甲班拚文”,完课之后于四勾钟回馆。[24]可以看到,林骏通过钟表时间规划了自身往返于私塾与学堂之间的教学活动。
清末民初,在新式教育推展的过程中,单级教授法一度盛行。1914年,作为江苏省立第一师范附属小学教员,范祥善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说:“兹就教授实际略言之,窃谓单级教授之难不在课前之预备,亦不在课后之处理,而在课时直接教授与儿童自习之应付。盖课前课后,无论其如何预备如何处理,不限时间,自可措置裕如,若授课之际,则分秒光阴,贵于黄金。……总之,时间短少者,忌授繁复之材料,时间较长者,忌授轻易之材料,是乃单级教授之要诀也。”[25]可见,范氏在实施单级教授法时,钟表时间已是他首要考虑的因素。1910年前后,俞子夷在江苏省的小学校中实践单级教授时,一开始需要“频频看壁上挂的小闹钟”,因为“掌握时间是单级的重要关键,一组自学拖延不完,整堂的进程即统体搞乱”。[26]对于钟表时间的精确把控,乃是新式教师运用单级教授的一个重要技能。由此,课堂教学也成为一种运用时间的艺术。
1910年代初,邹韬奋在南洋公学读中学二年级,英文教员为黄添福。上课时,“全课堂的学生都须把书本关拢来,他(黄添福)自己也很公平地把放在自己桌上的那本书关拢起来。随后他不分次序地向每一个同学询问书里的情节,有时还加以讨论”;“他问每个同学的时候,别的同学也不得不倾耳静听,注意前后情节的线索,否则突然问到,便不免瞠目结舌,不知所答。在上课的五十分钟里面,同学们可以说没有一刻不在紧张的空气中过去,没有一刻不在练习听的能力”。[27]相较旧式私塾延绵不断的教学时间,黄教师充分利用了五十分钟的课堂时间,并藉此展现出一种精湛的问答教学技术。
1910年,《教育杂志》刊行了一篇提倡新式修身教授法的文章。其中提到:“礼堂训词……普通恒以五分钟为限。中间间断稍久者,或长谈至二三十分者,儿童至不知教师作何语,其效力可知。故礼堂训辞,必用五分间主义,而每次只以一事为限,此为最良之规范。其训辞须用功夫磨练选择,使之平易简化,并于五分以内得毕其辞。”[28]可见,钟表时间不仅存在于课堂,在学校礼堂的教学中也得以使用。
钟表时间在新式教学模式中如此重要,那么钟表这一物品是如何在新式课堂中出现的呢?在清末学制章程中,即可觅其踪迹。例如,《钦定小学堂章程》列出的物品包括:“教科必用之书籍、图式、度量衡、时辰表、黑板、几案、椅凳以及体操、图画、理科、算术所用之器械、标本模型,务须全备。”与之相较,《钦定中学堂章程》列出的课堂物品少了度量衡,而增加了风雨表、寒暑表以及与物理、化学、舆地等课程相关的教学用具;《钦定高等学堂章程》在《钦定中学堂章程》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矿学、地质课程的相关教学物品。《奏定学堂章程》基本上照搬了《钦定学堂章程》所列的教学物品,不过其描述更为简略而已。(《钦定小学堂章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收入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页、第269页、第262页、第306页、第316—317页、第327页、第338页。)
在各级学堂的物品清单中,时辰表都是必不可少之物。在1902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时,地方塾师已有购买钟表的记录。(1904年3月16日,温州瑞安的塾师林骏准备开馆授徒,即托“彬臣表兄代购八角时钟一枚[价洋两元]”。可见,对于林骏来说,尽管身处地方县城,他购买钟表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参见《林骏日记》[下册],温州市图书馆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545页。)此后,随着新式课堂的大规模建立,钟表作为重要的教学物品,不断被教育人士所提及。1910年,《教育杂志》上刊载了一篇教育小说,描写到一位教师在校外与人谈话时,“以手探怀中日辰表视之”,结果发现“距上课时间仅二十五分钟”,于是匆匆结束谈话,返回学校授课。[29]可见在当时,钟表已是新式教师随身携带的日用品。1913年初,江苏全省儿童艺术展览会在南京召开。在学生展示的手工品中,包括“玩具类”(“亭榭、宝塔、桌椅等模型”)和“纸工类”(“文具、笔筒、时计、果匣、信夹、片夹”)。[30]可见,时计也为学堂学生所习见。1915年前后,丰子恺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他在李叔同的音乐课堂上看到:
讲桌上放着点名簿、讲义,以及他的教课笔记簿、粉笔。钢琴衣解开着,琴盖开着,谱表摆着,琴头上又放着一只时表,闪闪的金光直射到我们的眼中。黑板(是上下两块可以推动的)上早已清楚地写好本课内所应写的东西(两块都写好,上块盖着下块,用下块时把上块推开)。在这样布置的讲台上,李先生端坐着。[31]
这是新式课堂的一幅典型写照。(附带一提的是,在清末民初的课程史中,图画与音乐两科本是易受学生轻视的科目。但是,李叔同任教时的情况却有不同。民国初年,夏丏尊与李叔同在浙江第一师范任教。夏氏说:“他[李叔同]教的是图画音乐二科,这两种科目,在他未来以前是学生所忽视的,自他任教以后就忽然被重视起来,几乎把全校学生的注意力都牵引过去了。……只要提起他的名字,全校师生以及工役没有人不起敬的。”夏丏尊:《弘一法师之出家》,收入《夏丏尊自述》,文明国编,安徽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第85页。)在李叔同的课堂中最引人注目者,莫过于他琴头上那块闪着金光的时表。
另外,无论在壬寅、癸卯学制的物品清单中,还是在李叔同的音乐课堂上,旧式私塾的常见物品如孔子牌位、儒家字幅均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钟表、粉笔、黑板等新式教学用具。教学物品的新旧更迭,一方面喻示着传统教学空间中文化秩序的消退,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新式课堂开始被打造为专业化的教学空间。(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初,当中国近代教育人士致力于打造专业化的教学空间时,西方有教育学者却主张,应该将自然景物重新引入课堂。德国近代教育改革学者彼德森在耶拿计划中提出:“[教室应该]改造得像生活室一般,传统教室内的桌椅也可以放入生活室,只要有小鸟歌唱、有滴滴答答的时钟、有花香、有鱼缸、有墙上的装饰,各种让孩子可以自己妆点的东西,均可以放进生活室,希望能让孩子在心理上和生活室产生密切的连结感,在教室里感觉到快乐与舒适。”张淑媚:《评析德国教育学者P. Petersen[1884—1952]耶纳计划学校的理论与实践》,载《教育研究集刊》2016年第2期,第51页。彼德森通过引入各类生活物品,藉此突破现代课堂的单一化面相,使生活空间可与教学空间相互融合。此外,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进步主义教育运动中,教育者试图将教育变成“生活的过程”。这对课堂空间的面貌,似乎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参见张斌贤:《社会转型与教育变革——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5—91页。)正是在新旧教学物品的变动过程中,教学场所的空间秩序随之转换。(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区分文化秩序、教学秩序与空间秩序是为了讨论的方便。传统教学空间的文化秩序以及新式课堂的教学秩序,二者同样需要依托于各式教学物品,也由此同时构成一种空间秩序。)
1932年,颜云在四川省梁山县的梁山中学读书。他观察到:
学校校门正朝大街,进门之后是办公室,办公室后面是通道,通道两边有树木花草,再往前走就是大礼堂。礼堂正前面上方铸有“陶铸群英”四个碎瓷大字,这是创办学校时的梁山知县宋万选写的,字写得很好。礼堂正中,上面是个大挂钟,这是创办学校时的梁山视学江渭北在日本留学时买回来的。下面是校训:“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两边有宋万选撰写的长联:“作孝子以作忠臣,上士中士下士,在国在家各尽为士义务。有文事必有武备,德育智育体育,勿忘勿助乃见教育精神。”[32]
在梁山中学的建筑空间中,礼堂处于中心位置。无论是礼堂上方的四个大字,还是两侧的长联,均与旧式私塾中悬挂字幅的方式颇为类似。在礼堂的正中位置,新式挂钟出现了。颜云特别强调其为日本舶来品,更凸显此一物品的异域属性。当新式钟表取代传统字幅并占据学校空间的核心位置时,这一教学物品的新旧转换,正象征着中国/西方、传统/现代教学空间的秩序变革。
20世纪初,在中国近代教育变革中,随着壬寅学制、癸卯学制的颁布,一套新式课堂建造理念呈现在国人面前。在上述两种章程中,蕴含了关于课堂建造的何种特质?其与晚清的教育潮流和思想潮流又有怎样的关系?章程颁布之后,对中国近代教学空间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似乎还没有得到足够的讨论。(关于两种章程的讨论,参见金祥林主编:《中国教育通史·清代卷[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79—315页;田正平:《中国教育史研究[近代分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9—232页;钱曼倩、金林祥主编:《中国近代学制比较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93—122页。)下文的讨论将置于清末民初更为广阔的教育语境中,而不会局限于章程本身,以期明了国人在建造新式课堂空间时共享的教育观念。(需要说明的是,19世纪中后期,来华传教士建立的新式课堂具有开风气之先的意义。不过,新式课堂真正为广大国人所认知并且接纳还是要到20世纪初,也就是清末新政推展之后。关于来华传教士的课堂理念,可以参见林乐知:《记上海设立格致书院》《中西书院课规》《中西书院课程规条》;林乐知、任保罗:《论中国之学术》,均收入李天纲编校:《万国公报文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1902年,张百熙在制定《钦定学堂章程》时指出:“值智力并争之世,为富强致治之规,朝廷以更新之故而求之人才,以求才之故而本之学校,则不能不节取欧、美、日本诸邦之成法,以佐我中国二千余年旧制。”[33]在京师大学堂、高等学堂、中学堂、小学堂以及蒙学堂的相关规定中,均有对于讲堂样式的说明。(讲堂本是传统书院的常用称谓。在晚清新式教育兴办的过程中,时人常常用其指称新式课堂。不过,书院讲堂与现代课堂并不等同,二者具有不同的空间功能,详另文。)尤其在中小学层面,对于讲堂的面积、窗户、地板、桌椅等事项,章程中均有量化的规定。例如,《钦定小学堂章程》提到:“小学堂所用之几案椅凳,务与学生之身体相配合。几案之广,应以一尺三、四寸为度,其长二人用者四尺,一人用者二尺以上。”(《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收入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51页、第262—263页、第268—270页、第280—281页、第286—287页。)可见,当时小学堂的学生桌椅已在制度层面被标准化、规范化。
1904年,张之洞主导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颁布。相较张百熙规划的讲堂,张之洞对相关内容做了进一步细化,《奏定学堂管理通则》(以下简称《管理通则》)专门列出“建造学堂法式”一章。首先,张氏认为“讲堂过大者,于学生视力及教员声音均有大害”,讲堂面积可以相对缩小一些;其次,关于讲堂建筑中屋檐、地板、回廊的尺寸以及门窗的数量与样式,《管理通则》也有了更为详尽的说明;再次,除了对学生桌椅作出规定,张之洞还特意列出教师讲台的尺寸:“凡讲台之高,以一尺为度,宽以八尺或一丈为度,深以六尺为度。”[34]
就清末新式教育的推展来说,《钦定学堂章程》与《奏定学堂章程》作为官方文件,会产生相对广泛的影响;特别是后者颁布之后,即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于中国新式课堂空间的建造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上述两份章程所列举的学堂建造事项,例如桌椅的尺寸、讲堂的大小、门窗的样式等等,早已出现在清末趋新教育人士的论述之中。1902年,严修在日本参访学校时就观察到,华族女学校“其桌椅式特适宜”。他在日记中记载:据“佐野君言,生徒读书时,目去书以一尺二寸为度。故桌椅之高不及桌之斜面度,必视生徒身材之长短为准。故椅背各注七八九十字为识别(椅与桌连),桌之合叶扇撑起时,须与平面得四十五度角”。[35]同年,罗振玉也提出:“学校用具中以桌椅为最要,与卫生大有关碍,必折衷东西洋学校用之桌椅,相中国人体段尺寸,而颁为定式。”[36]同一时期,吴汝纶为安徽桐城规划课堂时亦说:“桐城学堂似可暂借房屋,如必须兴建则亦不宜孟浪。学堂高下、广狭、开窗安门、壁色、棚形,事事皆关卫生之事,建造不善贻患无穷,后仍须撤改,故必慎之于始。不如俟延得教习,使之指授动工,彼或不精此事,亦可转询能者,望勿汲汲求成,欲速不达也。”[37]需要指出的是,严修、吴汝纶与张百熙关系密切,而罗振玉对张之洞有重要影响,三位趋新教育人士的相关主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渗透进官方的学制章程。
值得注意的是,罗振玉与吴汝纶在论述时不约而同地强调,课堂建造应具备卫生观念。换言之,经过量化、标准化的新式教学空间,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卫生的需要。晚清以降,特别是甲午战争之后,对于西方物质强大背后的科学精神,国人产生了强烈的渴望。时人对于科学的诉求落实到新式学堂的建造中,便凸显在卫生观念上。
在《钦定学堂章程》中,论及学堂建造时首先强调的就是卫生观念:“高等学堂建设地面,应择清旷处所,及空气通而水泉美者,于卫生有益为宜”;“中学堂建设地面,须择清旷而有益卫生,其喧闹有妨教授者,务宜避之”;“小学堂建设,地面以爽垲而适于卫生为宜;学堂附近之处,倘有害于儿童之习染及喧闹而有妨教授者,均宜避之”;“蒙学规制较简,固不能有特殊之建置,然于幼童卫生上有害之事,必须考求禁戒”。(《钦定高等学堂章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钦定蒙学堂章程》,收入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62页、第268页、第280页、第286—287页。)可见,在壬寅学制中,对于各级学堂的建设地面尽管有不同的要求,但对于卫生的强调则一以贯之。
《奏定学堂章程》中亦有类似的表述:两等小学堂“建设之地,以爽垲而适于卫生,其面积适合学堂规模为准”;“设置中学堂,当择地方面积适合学堂规模,且无碍于品行及无妨于卫生之地”;“高等学堂当择面积适合学堂规模,爽垲而宜于卫生之地设置之”;“建设大学堂,当择地气清旷,面积宏敞适合学堂规模之地”。(《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钦定大学堂章程》,收入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05页、第316页、第326页、第338页、第386页。)可见,张之洞亦将卫生条件看作建造学堂的重要因素,只有大学堂的建设需求稍显例外。(张之洞之所以将大学堂区别对待,实则与他以传统书院的视角审视大学堂相关。详另文。)
在学堂的建造过程中,卫生观念包含哪些内容?1902年,张之洞在《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中提到,“学堂建造之要”的第一点是“便于卫生”,因为“水土之污洁,空气之通塞,光线之邪正,一有不慎,则贻害甚多”。他指出:“鄂省文武大、中、小各学堂,处处皆求完备合法,不敢稍存苟简迁就之念”;“新建者布置固须尽善;已成者稍有不合必加修改”。[38]可见,新式学堂的卫生观念涵盖水土、空气以及光线等因素。
对教学空间中空气与光线的重视,是当时思想潮流与教育潮流的反映。作为一种新的卫生观念,空气在晚清国人心目中占有重要位置。1897年7月30日,孙宝瑄在日记中写道:“西人养身之学,窗户必通风,受空气也。反是,不能换新气,久而毒能杀人。西人例之闭户自尽。”[39]1901年3月27日,孙氏又说:“白种人居室养病,皆以能得空气为主也。余今日闻颐斋(黄颐斋)自言,其病非难治,惟必多得空气为佳。益信然矣。”[40]在孙宝瑄看来,室内空气久滞不流通,能产生致命的危害;相反,室内空气流通顺畅,则可以达到治病的效果。
清末民初,关于空气的论述开始在期刊与杂志中涌现。1906年,《东方杂志》刊载《常通空气法》一文,主要介绍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的方法。[41]1910年,上海竞化女子师范学校预科生刘秀瑛撰文说:“今有一物,视之不见,听之不闻,食之无味,偏于人生有绝大关系,此何物耶?非所谓空气乎?空气之为物,物理学家言之綦详,就其功用而论之,能洗污秽而增爽快,然亦必善保其清洁之体,勿使变浊,善畅其流通之机,勿使窒塞。”[42]1916年,《学生》杂志上刊载《寰球学生会夜校演说空气》一文,指出:“地球上与人类有密切关系朝夕相随而不能离者,为空气。人之生命,自第一次呼吸与殁世末一次吐气,其中间所历时日,无非藉空气之力以生存。”[43]
相较而言,寰球学生会学生的演说只是从客观层面指出人与空气须臾不可离;刘秀瑛在认知空气时,则带有区分“污秽”与“清洁”的判断。在这一洁净的过程中,空气自身的流通无疑极为关键。1918年,北京大学学生孙国璋提出,课堂应该确保空气流通。其一,教室在“清晨饭后未上课之前,应大开窗户至少十五分钟”;其二,“日常除通风外,即在上课时间亦应该稍留窗隙以通空气”。[44]上述言论表明,关于空气的卫生观念已为新式学生所接纳。
1911年,上海《教育建设》杂志刊载了宋学文编译的《教室空气的研究》一文。文章开篇就说:“凡是做教师的人,肩上都负有使教室内有舒适气流的责任。”接下来,他介绍了关于气流研究的史略与三种学说,并着重讨论了教室的气温。文章最后总结说,“教室中的空气,须使很均匀的常在华氏六十八度左右”,并应“不绝的流动”,“而同时不使身体受著直接气流”。[45]此篇科普性质的文章立足于新式卫生观念,并且引入了科学史的相关内容。
新式课堂不仅应该提供流通的空气,而且要确保适宜的光线。1913年,希刚撰写《光线之关系于小学生》一文,首先批评道:“我国学校校舍,多由庙宇或旧有之屋房改造,故于光线一层不甚注意。即有建筑者,校舍方向,有以地形而定者,有以一人之私意而定者,置光线之强弱于不顾,仍为非学校的校舍。”[46]
清末民初,不少小学校舍是由庙宇或者旧式房屋改建的。1912年,骆憬甫接手了杭州的三所小学。他说:“原杭州城里的各小学校舍,除教会办的少数小学和省立的小学有好校舍外,其余不是祠堂庙宇,就是借用民房,没有一所合式的校舍。”[47]1927年,杭州天长小学建成,这所采用西式建筑的学校被时人视为“杭州市小学的第一所新校舍”。[48]可见,作为浙江省的中心城市,杭州小学建筑的兴造仍相对迟缓。
通过庙宇或旧式房屋改造而来的学校建筑,普遍的存在一个重要缺点是光线不足。老舍在幼年时期,曾在北京上过改良私塾。这所学塾坐落在一座道士庙的大殿之中,“大殿里很黑,很冷”,那里的“神像都用黄布挡着,供桌上摆着孔圣人的牌位”。可见,庙宇学校中光线昏暗的情形让老舍记忆深刻。[49]1920年,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前往京郊丰台演讲。团员李荟棠观察到,在一个名为七里庄的村落,“有国民学校一所,教室就是厨房,书案就是菜床,气味龌龊,鼠洞一般的黑暗”。[50]此所光线昏暗的国民学校,显然坐落于旧式民居。
在新式课堂空间的建造中,光线是一个关键要素。希刚认为,“光线之强弱”“于小学生之智德体三育,皆有关系”。其一,“小学生于光线适宜之教室内,以受日光之刺激,其精神界不易厌倦,自然于不知不觉之间,生有一种情绪,足为兴味教授之用,其记忆力,亦因之强固”;其二,“世间不道德事,多发生夜间。而鲜发生于日间者,可见光足以灭人不道德之恶念。小学生于光线合度之教室内,教师易行其教室管理,学生亦畏为教师所见,而不敢为不规则之举动。久而久之,能养成一种无恶劣行为之小学生。申言之,即一种道德优美之好国民”;其三,“凡有机物之发育,全恃光线,其发育之迟速,视光线之强弱为转移。……小学生亦幼植物耳”。[51]在希刚看来,教室的光线一方面对于学生智力以及身体均有影响,另一方面还颇具道德意味。
1914年,严桢编译了英国里恩克斯脱氏所著的《教室中光线之研究》。文章指出,教室光线对学生具有三方面的影响:首先,教室光线与学生目力密切相关;其次,“光线恶劣”亦“足以妨碍”学生“脑力之发达”;再次,“教室中之措置,不啻示生徒以模范,故光线适合与否,于培养儿童之品性,尤有切要之关系”。对于最后一点,严氏做了详细解释:在“明窗净几”的教室中,白天“晴日融合”,“入夜则灯火可亲,光华灿烂”。学生“身处其间,有荡襟涤志之思,无积垢浮沉之秽,则耳目所接,足资观摩,必能养成整齐精洁之校风,优美高尚之学子”。他由此感叹:“造端虽微,结果至钜,教室中之光线,又乌可视为细故而忽之哉!”[52]这里同样将教室光线与学生的道德品性联系起来。
接下来,文章对教室光线的亮度、光亮与学生课桌的距离、电灯与黑板的位置、教科书的纸张材质、教室屋顶与四壁的颜色以及教室窗户等问题均有详细说明。[53]相较希刚的论述,此文更具科学测量的特质。由此可以理解,在前引吴汝纶的材料中,他为何说“学堂高下、广狭、开窗安门、壁色、棚形,事事皆关卫生之事”。学堂建造样式的科学与否,即涉及能否提供适宜的光线。
1904年,张之洞在《管理通则》中也提到:“讲堂内油壁之色,以淡黄及灰色为宜。”其对窗户的规定尤为细致:“凡窗,必开设于相对之两方为宜。若限于地势,或限于结构,仅一方有窗者,则窗必位置于学生座位之左方,不可设于学生座位之前”;“凡挂黑板之壁,不可有窗。万不得已,亦必须在三尺以外,以使学生便于注视”;“凡窗之面积,必有该室面积六分之一以上之比例。凡窗内必须用浅色布幔,以蔽日光”;“凡窗不可用开阖式,宜用左右推移式”。他还特别提到:“凡回廊,以三尺深为度,不可过深,使碍光线。”[54]正是通过对教室窗户、油壁以及回廊的精心设计,新式课堂空间可为教学提供一种理想的光线。
综上,清末民初,教育人士对于如何建造新式课堂空间,已具备一套蓝本。其中,《奏定学堂章程》的出现,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新式课堂空间的外部结构,还是其内部的诸种设施,均在此份章程的“建造学堂法式”中有所体现。这份官方文件的产生是多位教育人士合力的结果,章程中的课堂建造观念亦是当时教育潮流与思想潮流的一种反映。在此之后,随着《奏定学堂章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式课堂空间逐渐在各地学校中得到落实。(民初,教育部在壬子癸丑学制中,已不再对课堂空间的建筑样式作出标准规范。这一方面说明,此时的教育部不再要求全国课堂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建造;另一方面也表明,新式课堂的建造理念似乎已成为教育人士的一种基本常识。1920年,陈独秀就观察到:“现今各省的学校,无一不是讲究形式,如外面的校舍,学生的制服,都是讲形式的,至内面学生的科学,教员的授法,却一切都不管问,这是什么缘故?因为我们中国的教育制度,自教育部起,至国民学校,都是讲究形式的。……所以我劝诸君,此后出钱办事,不必讲形式,多注意实效就好了。……。把学生的科学,认真教,提高学生的自身必须的本能,切莫压迫他。至外面的校舍,那便可以不问——茅屋可以做学校,不必一定要洋房,没有桌凳,坐在地上亦可以讲学,只要认真教授,形式尽可以不管他。”参见陈独秀:《新教育之精神——在武昌高等师范学校的演讲》,收入任建树主编:《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92页。陈氏自身的教育见解暂且不论,他所说的这一套学校“形式”,即是新式课堂的外在形态。其中,无论学校的洋房建筑还是教室内的桌凳,均为办学者所重点关注。)
正如钱晓菲在分析美国现代学校建筑时所指出的:“校舍如何从起初任意一处空房间逐渐转变为定制的教育空间(即从外观到内部布局皆有其特定用途与意义的建筑)的过程,既是教育逐步制度化、正规化的过程,也是现代教育观念日渐成型的过程。”[55]在现代教育空间的普遍性意义之外,中国近代课堂空间的形成亦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相较西方现代教育变革过程中的内发性动力,中国近代的教育转型更多是外力刺激的产物。因此,中国近代新旧教学空间的更迭,实则呈现出传统/现代、中国/西方多种教育因素相互碰撞的态势。
既有研究指出,学校空间具有社会属性。旧式私塾与书院等学校空间蕴含着传统儒家社会秩序。例如,人们在踏入传统教学空间之时,通过孔子牌位、传统字幅等等文化物品(此类物品亦有特定的摆放方式),即潜在接受了身份认同的塑造。与之相对,以标准化、精确量化为特质的新式课堂空间则展示出强烈的科学属性。教室中的桌椅、讲台、门窗、黑板、空气、光线乃至学生的身体(1907年,吕珮芬在参观东京有马小学时,校长山崎彦八曾向他出示《儿童训练法》。其中第三章第二条“曰书卷出于桌侧,使立而读之。曰开书卷时,以双手持其左右之端,置拇指于其上,稍出其肘于前,前臂约为九十五度之角度。……曰坐读时,对于桌面,务使保持三十度之角度”。具体参见吕珮芬:《东瀛参观学校记》,岳麓书社2016年版,第20页。可见,不仅是课堂桌椅需要被精确的计量,即使是学生在课桌前的坐立姿势,亦是如此),均需经过缜密的计算与测量。此时,卫生观念成为构筑科学秩序的核心环节。通过建造新式教学空间,即为“现代社会空间的生产奠定了基础”[56]。
作为现代教育空间,新式课堂亦蕴含了新的教学机制。教师由私塾的一角走向了教室的中心,学生由围坐在塾师周围,转而落座于整齐有序的课椅。待到上课之时,不仅仅是教师需要注视学生,学生亦需将其视线聚焦在教师身上;二者目光的交汇,并因之具有专属性、唯一性。另外,在新式教学机制中,钟表时间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对于教师来说,从每日的教学安排,到每一节课的教学布置,均受到机械时间的宰制。在某种意义上,教师的教学也成了一种运用时间的艺术。综上,本文通过追溯中国近代课堂空间的形成,或许可为了解现代教育机制如何在中国本土生根提供一个可以进一步讨论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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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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