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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狸猫换太子”遇上黔西南公安交警的“火眼金睛......”|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


常言道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奈何还是有人不听劝

酒驾上路,还想办法躲避交警检查!

今天咱们要讲的这位驾驶人

不仅酒后驾驶

还当着交警的面玩“狸猫换太子”的把戏

试图逃避黔西南公安交警的检查......

NEWS

黔西南州 望谟县 


5月4日上午,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迎宾大道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缉行动时,查获了一名“隔夜酒驾”的驾驶员,该名驾驶员在即将行驶到距离查缉点20米处时,竟然当着执勤民警的面与自己的姐夫上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的大戏。

当天上午
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
在迎宾大道正常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缉行动
一辆灰色小轿车在行驶到距离查缉点20米处时
便停了下来

随后,一男子从驾驶位上走了下来

紧接着副驾驶位上的男子快速坐上了驾驶位

民警立即将两男子拦下

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

原驾驶人冉某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酒精检测现场

酒精检测结果

呼气式酒精检测:78mg/100ml

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醉猫”信息卡

 姓名:冉某

 查获地点:迎宾大道








你们两个刚刚换座位没有

没有,不存在



你们确定不?监控和执法记录仪拍的清清楚楚

他开的他(冉某)开的



起初两人并不承认调换座位

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

两人最终承认了

存在更换驾驶人的行为

经民警询问得知:

该名男子冉某是昨晚喝了半碗白酒,今早起来感觉自己已经清醒了,便驾驶车辆载着自己的姐夫一同上路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查缉点时,担心自己被测出酒驾,于是与未喝酒的姐夫调换座位,这才上演了这么一出闹剧。


依/法/严/惩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冉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





很多驾驶人都有这样的误区

“休息几个小时不就醒酒了?”
殊不知喝酒后要时刻警惕
酒驾醉驾不看时间含量
只看体内酒精含量

这里,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

关于隔夜酒的那些事

!!!
什么是“隔夜酒”?



“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晚上喝酒,休息一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或醉驾。


 


“隔夜酒”是否算酒驾

事实上,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当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如何避免隔夜酒酒驾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有饮酒,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饮酒量、时间做出判断。


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或者近期有使用车的需要,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警方提醒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安全风险突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守法文明出行。

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试图通过找家人或者朋友顶包来逃避罪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亲朋好友之间相互扶持帮助要严守法律底线,只要触犯法律,无论是找人顶包还是帮人顶包,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ND

          责任编审:钟 婕、唐  丽
本期二审:姜仕杰
编务终审:陈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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