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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榆林检察这样做……

榆林检察 2022-06-19

10月24日,省委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后,榆林市委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召开推进会议,全市检察系统、教育系统紧密配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我们一直这样做……


【研究部署】


市委副书记  钱劳动


10月25日上午,榆林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市委副书记钱劳动传达省委落实推进会议精神,并研究“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意见。同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鹏飞传达了省委推进会精神,组织学习了省委副书记贺荣、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的安排部署,迅速筹备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推进会相关事宜,按照省委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法治进校园”宣讲力度,加大督查暗访力度,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在我市落实落地。


【全力推进】


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

再落实推进会会议现场


11月4日,榆林市委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推进会。市委副书记钱劳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杨东明主持会议。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胡立平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市教育局局长沈效功通报督导检查、暗查暗访等情况。市委副书记钱劳动要求,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要聚焦问题,抓早教育引导,抓细校园管理,抓小教职工管理,抓严司法保护;要夯实责任,做到统筹联动,持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社会环境,为榆林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成立专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钱劳动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负责专项督导总体协调工作。


再建基地


胡立平为米脂青少年法制

教育基地揭牌


11月8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胡立平为米脂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教育基地总面积240平方米,利用声、光、电、VR体验、互动答题、模拟法庭等科技设施,包括知法明行、预防警示、安全自护、关爱成长等四个篇章,展示检察机关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工作中所做的努力,以及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具体举措,综合体现检察机关在关爱青少年成长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代检察长胡立平观看基地后强调,各县市区院要积极发挥建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最后,他还为青少年教育基地留言“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求米脂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明察暗访】


钱劳动暗访黄蒿界中心幼儿园

钱劳动暗访黄蒿界镇九年制学校


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推进会后,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钱劳动、副市长杨东明、市检察院代检察长胡立平、副检察长王鹏飞分别带队深入靖边县、榆林市榆阳区、高新区、米脂县的15所中小学、幼儿园明察暗访,督促检查“一号检察建议”及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11月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钱劳动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深入靖边县黄蒿界镇九年制学校和黄蒿界幼儿园进行暗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参加暗访。


杨东明督导榆林市第一小学

杨东明督导榆阳区青云镇中心小学


11月6日下午,市政府副市长杨东明、市教育局局长沈效功深入榆林市第一小学、市第六中学、榆阳区青云镇中心小学和高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榆阳区副区长白艳霞、高新管委会副主任杜宏波陪同。


胡立平暗访榆林市第十二中学

胡立平督导米脂县希望小学

胡立平督导米脂县职教中心

王鹏飞督导实验小学

王鹏飞督导实验中学


11月6日上午,胡立平代检察长带队深入榆林市第十二中学、明德小学进行暗访。11月8日,胡立平代检察长、王鹏飞副检察长一行深入米脂县希望小学、职教中心进行明察,米脂县检察院检察长、米脂县教育局副局长一同督导检查。


暗访督导组主要围绕对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人身权、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以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行专项督导,还亲身体验了学校大门是否能随便进出、上学放学是否能“三见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截止目前,我市6名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14名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深入94所中小学、幼儿园实地进行了督导检查。

文字  |  杨鑫存

编辑  |  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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