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访·保护·传承】绥德县检察院寻访义合会议旧址,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检察初心
革命旧址,是红色文化符号,承载着深厚的革命历史,记录着光辉的革命事迹,彰显着灿烂的革命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精神,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院部署的“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有”争创活动,对义合会议旧址进行了寻访查看,进一步挖掘革命旧址背后的故事,传承红色革命精神,汲取奋进力量,筑牢新时代检察干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
义合会议旧址位于榆林市绥德县城东30公里义合镇薛家渠村。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实施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以“接收地主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的政策,代替过去“征购地主土地”的政策。为了传达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精神、部署边区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1947年11月1日至25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在义合镇召开了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义合会议”。
11月1日,会议在距义合镇不远的薛家渠对面的阳湾空地正式召开,大会由习仲勋、贺龙、林伯渠分别主持,贺龙致开幕词,习仲勋作总结讲话。参加会议的有中共中央西北局、边区政府所属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各地委书记、专员、绥属县委书记等,共800余人。西北局宣传部长李卓然传达了全国土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会议着重检查和总结了自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以来边区进行清算、减租、征购地主土地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并以较多时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发了各种妨碍争取战争胜利的、离开党的路线的严重现象,批判了那些阶级观点模糊、敌我不分、不相信革命力量、不坚决对敌斗争、不做群众工作、不关心解决群众问题等“右”的倾向,检讨了那些对党的政策、对党统一领导的不严肃态度,反对了干部中不负责任、失职、违法、腐化以致贪污和部队中军阀主义的毛病。在会上,中共中央西北局党委处分、撤换、法办了一些贪污、盗窃、走私违法、失职附敌的干部。在检查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作出了彻底完成边区土改和认真进行整党的决议,研究了具体实施办法。
11月23日,习仲勋代表中共中央西北局向会议作了总结报告,将此次会议收获主要归纳为:决定彻底完成土地改革工作和进行整党工作;初步整顿了党的领导队伍,使得干部阶级观点提高了,对敌斗争意志增强了;官僚主义、自由主义打掉了许多;对党的政策、对党的统一领导进一步重视了,使各项工作回到党的正确路线上,并随时改正各项错误,遵循正确道路前进。同时为了配合土改宣传,绥德县文工团到会义演,驻在义合区霍家坪村的中共中央西北局机关报社,《边区群众报》也对本次会议作了大量报道。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边寻边学边悟边保护,充分将党史学习教育与革命旧址寻访保护融合起来。此次寻访,进一步提高了干警们的党性修养,深刻体悟批评与自我批评、用于修正错误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
来源: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薛蓉蓉 校对:秦栓栓 黄彩霞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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