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访·保护·传承】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一群“检察蓝”踏黄土、怀先烈
“您好!我们是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在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希望你们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护革命遗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检察人员一次次掷地有声的宣读声中,在一份份检察建议书有效监督下,榆阳区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2021年的夏天,暑气逼人。8月陕北的天气是那样炎热,走在路上,迎面的风似热浪扑来。荒凉的黄土高坡,地表温度达到几十度,在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德荣和第二检察部主任郭怀军的带领下,办案人员李广泉、韩彦成与技侦科柳园园和法警大队张妮扛着无人机,背着照相机,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追寻革命先辈的足迹”。
踏着凹凸不平的山路,跨着齐腰的草丛,顾不得太阳炙烤,也顾不得欣赏蓝天白云和黄土高坡的美景,经过几个小时的艰难行走,检察干警们终于看到了中共榆林县工作委员会(榆林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旧址。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为了东渡黄河对日作战,成立了中共神府特委,特委派遣张晨忠(化名死狗老刘)、苏佐山等人到榆(林)神(木)交界处的秃尾河、开光川一带开辟新区。1936年3月在此成立了中共榆林县工作委员会(简称榆林工委),下设两个区委,同时还组建了中共榆林县工作委员会。同年5月,榆林工委又在此建立了榆林县革命委员会(1937年1月改为榆林县苏维埃政府)。
1936年春,榆林工委在神府特委军事部第二游击队的配合下开展工作、动员青年到神府苏区参加红军,分化、瓦解国民党保甲政权。榆林工委先后发展农民党员30多人,培养输送干部10人。在王岔、刘岔、鱼河湾等村建立了贫农会、妇女会、儿童团、劳动互助团等组织。1937年4月,中共神府特委根据革命斗争形势,决定撤销榆林工委和榆林县苏维埃政府。
到了神圣的革命旧址后,展现在眼前的景象令大家瞠目结舌。旧址无专人看护,院内及周边杂草丛生、垃圾遍地,会址所在窑洞门窗破损、墙皮脱落,碑文被风蚀褪色,还遭到刻划涂鸦。此情此景触动着每一个办案人员的心底。
通过实地勘查、走访了解、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了解,中共榆林县工作委员会(榆林县苏维埃政府)位于榆阳区大河塔镇刘岔村,占地面积约2.6亩,尚未被认定为革命文物,革命旧址保护状况差,红色资源面临严重威胁。
对此,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向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榆阳区大河塔镇人民政府发出督促履职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对该革命旧址依法履行保护、管理和利用职责,积极同产权所有人签订保护协议,进一步明晰、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并大力推动文物认定工作。
革命旧址是近现代中国革命历史的重要实物鉴证,蕴藏着丰富的精神内涵,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榆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寻访保护革命旧址,尊崇伟大革命先烈,赓续红色血脉,感悟党和人民英勇斗争光荣历史和中国革命伟大历程感人事迹,扎实开展“三有”争创,在保护文物中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深化爱党爱国之情,激励全体干警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来源: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薛蓉蓉 校对:秦栓栓 黄彩霞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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