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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怀爱黍苗” 护你成长,横山未检助不批捕的“迷途少年”重新起航
案件办理中,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韩某某等7人均为在校学生,现已到了开学时间,案发后7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并获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根据社会调查发现,7名涉罪未成年人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懂礼上进,此次犯罪是因为法治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感,冲动犯罪。批捕讯问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安排韩某某等7人与其父母会见,促进其认罪悔罪。最终,根据韩某某等7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犯罪成因及帮教条件等,经过认真思考、反复论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对7人均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并在后续进行了跟踪帮教,使7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入学,步入人生正轨。
不批捕不意味着放纵,承办检察官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教育,针对其犯罪成因,还向7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同时进行了亲职教育,并强调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希望父母能够履行监护职责,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7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均承诺要引以为戒,改进教育方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交友状况、思想动态、不良行为习惯的监管。
不批准逮捕决定是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的缩影,横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今后将继续坚持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理念,不断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并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未保组织的联系协调,开展多样化的帮教,共同助力“迷途少年”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来源:横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薛蓉蓉 校对:秦栓栓 黄彩霞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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