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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城市窨井盖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窨井盖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井盖破损下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安全。
近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清涧县医院两侧道路存在残缺、破损、塌陷等“问题窨井盖”两处。窨井盖损坏,路面四周亦未设立任何警示提醒标志。该处路段是通往医院的必经之路,人流量大而且正值雨季,道路淹水情况时有发生,车辆驶过残缺窨井盖路段时,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辖区内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和管理漏洞,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对残缺、破损的井盖进行维修和更换,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同时,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县域内的窨井盖进行检查,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窨井盖遍布城市大街小巷,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及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关于窨井盖安全管理监督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管理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四号检察建议”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破损窨井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简称“四号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协同治理,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来源: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薛蓉蓉 校对:秦栓栓 黄彩霞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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