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检察:召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工作推进会
为推动检察监督、执法监管、社会监督形成合力,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田宏军主持,靖边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和体育局、妇联、团委、关工委相关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了会议。
通报检查情况
会上,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冯小霞通报了联合检查情况,指出未检办融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数次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取得了标志性成果,发现靖边县区中小学校周边小卖部、杂货店、文体店、小吃店、电子烟门店等商户存在无证销售香烟、电子烟以及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和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导致靖边县未成年人的吸烟比例不断攀升,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送达检察建议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宣告方式向相关监管部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靖边县区内未成年人禁烟保护问题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切断未成年人获取烟的途径,切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参会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今后将加大执法检查及宣传力度,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责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签禁烟通告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与靖边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签发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的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进出通道口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销售网点;禁止任何市场主体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3”举报违法违规线索等。
深化沟通协作
各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并紧紧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从本职工作出发,结合靖边县区工作实际,就共同构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机制,推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及电子烟侵害达成一致意见。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田宏军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时强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如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高度关心关注的问题,也是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打造未成年人绿色无烟成长环境。
二要创新机制、协同共治。各与会单位应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联合行动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一县区内专项行动的实施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要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将校园周边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存量零售许可证持证户,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和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建立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要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借助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大意义,积极报道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确保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引导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经营主体守法、合规经营。
来源: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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