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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学”】市检察院机关第四党支部集体组织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22日下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及第三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法警支队全体干警参加。支部书记冯小玲详细介绍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会议从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概况、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三个方面,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开创性提出“两个确立”,系统性总结“四个历史时期”的伟大成就,全局性概括“十个坚持”的历史经验,对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在新时代更好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齐心协力奋进新时代创造新伟业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更好带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次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既有实践层面的独立思考,又对参会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和指导性。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在今后工作中将把学习全会精神焕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市院第四党支部
文字:张渊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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