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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绥德检察: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就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并从司法办案、帮教救助、法治教育、未检文化、社会治理五个方面出发,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检察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具有丰富刑检和未检工作经验的优秀检察官主持未检工作,并加强对未检人才的动态培养。结合近年来未检办案的实践成果和经验,着重完善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机制,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机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未成年人监护侵害或监护缺失监督机制和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机制等十三项未检工作办案机制,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建立对未成年人帮教救助的工作台账和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内相关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被帮教救助对象包括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引入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将民政机关、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纳入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大部队,形成社会化的帮教救助体系。并从法律挽救、精神帮教与救助和物质帮教与救助三个方面对相关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救助。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辖区内在校及社区未成年人、青少年、家长、教育工作者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并通过检校合作、检社合作、检企合作、建立法治网宣平台等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和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推广“名州未检”品牌,讲述未检好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并通过创办未检期刊、制作未检文创公益宣传品、拍摄未检影音作品、开展未检文化活动等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尚法的氛围。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并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
印发《方案》,体现了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的决心,是推进绥德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部署,以贯彻执行《方案》为契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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