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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

榆林检察 2022-06-19


12月22日,中共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会议。会议学习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传达了榆林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指示。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最新部署指示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榆林检察工作实际,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统筹推进榆林检察“高质量发展起步年”各项工作顺利收官。

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今年以来经济工作,全面部署了明年经济工作,是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照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国之大者’落实落细到监督办案工作中,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明年将要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同时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也将于明年在榆林举行。全市检察机关务必时刻保持政治清醒,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新效能。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市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同时加强控申信访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会议要求,面对国内外疫情反复的严峻形势,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有效预防疫情发生和蔓延。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履职助力疫情防控,加强对超市、药店、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监督检察,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另一方面要保持高度警醒,立足疫情防控大局,进一步压实防疫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从严从紧做好防控工作,坚决筑牢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来源:市院办公室文字:李宁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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