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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清涧检察:这起司法救助让“被告人”倍感暖心!
你听说了吗,犯罪嫌疑人还可以被救助!
应该不会吧,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呢。
近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检察司法救助职能,主动服务群众,以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为一名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解决了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
前情提要
不久前,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接到第一检察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在分管院领导白勇的带领下立即召开部门座谈会,迅速开展材料审查、讨论及分析研判。经调查发现,李某某诈骗医保款是因为李某某本人为胃癌晚期患者、视觉障碍的同时又是建档贫困户,没有劳动能力,经济收入仅靠低保和孩子给的微薄补贴,以上种种情形使原本普通的家庭陷入困境,为此,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提出司法救助意见。
核查取证
随后,白勇立即向检察长作了汇报并建议该案应启动司法救助。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宝军听取本案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救助规定,李某某虽不是被害人,但因其家庭困难、病情需要救治等情形,及时为李某某审批了司法救助金。
公开听证
国家利益神圣不可侵犯
检察官温馨提示
来源: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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