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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检战“疫”】绥德检察:驻所检察助力监管场所疫情防控
为确保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安全有效以及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暨安全防范专项督导大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查看监管场所办公区域以及出入监所人员登记台账、视频监控巡查等方式了解了监所在疫情期间监区、监室、值班室、食堂、办公区域等监管场所各个方面的防控措施,随后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绥德县看守所详细介绍了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及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与会双方就进一步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进行了沟通。之后,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责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留死角。做好值班执勤干警核酸检测、隔离防护等措施,确保值班执勤人员在上岗前无任何疫情风险。监所厨师及保洁员等不得离开监管场所,确需离开的要切实保障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二是继续坚持线上提讯会见工作,一律不得在线下提讯会见。疫情期间不得接受与疫情无关的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确保在押人员安全。
三是确保防止和杜绝内值班与外值班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问题。加强办公区域的疫情管控工作,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监区外,原则上也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对因紧急重大情况需进入办公区域的确保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禁止在押人员亲属存寄物品,防止病毒输入。对监管场所全体人员及家属实行疫情动态管控,严防死守,确保不漏一人,密切关注在押人员的思想波动情况,做好心理疏导和安全防范措施。
最后,监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监管场所的稳定运行和在押人员安全。
来源: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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