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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清涧检察:一“剂”检察建议,让医保成为“医”靠!

榆林检察 2022-06-19



医保基金事关国计民生,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可以有效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尤其在新冠疫情应对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生活中屡屡有人对这项惠民福利打起歪主意,耍着花样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利益,因此,在严厉打击骗保犯罪行为的同时,还必须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


前情提要


2021年12月,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收到第一检察部移送的辖区宽州镇居民李某、高某在同一卫生院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线索。随即,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成立了套取医保基金公益诉讼办案组,经查,李某在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间,使用刘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先后20余次在宽州卫生院骗取国家医保报销补助资金13000余元;高某私自保留了甄某、鲍某身份证复印件,于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期间,使用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先后22次在宽州卫生院骗取国家医疗报销补助资金8000余元,造成医保资金流失。


送达检察建议书



针对违法套取医保基金所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清涧县医疗保障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规范医保卡使用管理。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促使侵害公益的问题尽早得到解决,实现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2022年1月4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与清涧县医疗保障局召开了联席会议,面对面送达了该检察建议。 



会上,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案件承办人周勇对办案中发现骗取医保基金结算的具体情形、案件主要特征,以及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后期对类案的监督方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以此次办案为契机,建议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同时结合各方工作力量,加大对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医保基础知识、法律政策和职业道德等培训,夯实医保基金管理基础,推动清涧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规范使用和管理,规范建章立制,有效保护国有财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清涧县医疗保障局局长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对于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医保局高度重视,将加快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履职,积极整改落实,及时回复,共同保护好县域人民的医保基金安全。


检察官提醒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用于支付药店购药和门诊医疗费用。本人医保卡只能自己使用,不能出租或者是出借自己的有效身份凭证,也不能套取医保基金,绝不能利用其漏洞来获得不义之财,做不法之事。



来源: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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