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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不起诉宣告

榆林检察 2022-06-19

2022年2月10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边城朝阳”工作室对小明(化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了不起诉宣告。


2020年7月,高三在校生小明被雇佣以每张200元的价格购买54张银行卡,交给上线用于“跑分”,还帮助取诈骗款6万余元。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但因其是未成年在校生,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故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因其居住在千里之外的江西,检察官积极与当地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联系达成异地帮教考察协议。十个月的考验期内,小明顺利步入大学,按时向检察机关报告思想动态、接受矫正教育,没有违反考验期的监督管理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两地距离较远,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不起诉宣告。远程视频中,检察机关向小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说明了不起诉理由,对其进行教育。通过远程不起诉的方式,既保证了办案高效,又保障了小明的权利和安全,做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


小明表示他从这件事中得到了深刻的教训,感谢检察机关给的改过自新的机会,现在他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会在学校里认真学习,并想在大学里参军,成为一名报效祖国的军人,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检察官对小明说:可以看得出你是一个有组织能力、有想法的年轻人,希望你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能脚踏实地、遵规守纪,多与家人沟通、交流,做正确的事、走正确的路,做更好的自己。每个人都会犯错,但不是每个错误都有改正的机会,看似冷冰冰的法律向未成年释放了最大的司法善意,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理每一个案件,在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的追求中能动行使检察决定权,用真情呵护未来,将司法温情传递给社会大众,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定边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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