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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检察:附条件不起诉跨省协作考察期合格!不起诉!

榆林检察 2022-06-19

检察官


“小王,你在考察期能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表现良好.......我们决定向你宣布不起诉。”

检察官


“小刘,希望你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启新的人生篇章,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好公民。



近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不起诉宣布会,依法对跨省协作考察的两名四川籍涉罪未成年人小王、小刘宣布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监护人、侦查人员、关工委、妇联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宣布会。



宣布会上,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向两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随后,侦查人员、关工委和妇联工作人员分别对两人进行了训诫教育,督促两人要遵纪守法,认真悔过,通过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创造美好生活。同时,要求两名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对孩子的正面教育和引导,帮助孩子找到正确的前行方向,走好人生每一步。



此次宣布会,既是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体现,又提升了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通过仪式感的严肃性、司法性,在用心用情向他们传递司法温度的同时,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实现了办理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初衷,不只是为了单纯的惩治,更多的是注重在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挽救、教育未成年人,使他们远离犯罪重归社会。同时,也是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和人生观的重新建构。帮教只是一种手段,挽救才是目的,检察官将用司法温情竭力帮助每一名迷途少年,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情怀!



来源:子洲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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