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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榆林检察机关3个单位、7名干警获评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

榆林检察 2022-06-19


喜报来啦!2021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表彰名单发布

榆林检察机关
3个单位
7名干警榜上有名







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普通刑事犯罪、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以及涉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一直以来,第一检察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昂扬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
一、 敢打硬仗、尽忠职守,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普通刑事检察审查逮捕案件5741件8727人,审查起诉案件12602件16088人,均以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好的职业态度完成了庭审指控工作。攻坚扫黑除恶,铁腕打财断血。全市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8件376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1件638人,成功起诉了郭锐卓、马喜元等涉黑涉恶大要案。2020年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标兵”和“优秀专案组”。
二、 聚焦民生,延伸职能,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2020年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开展了“筑牢个人信息防火墙”,打击“恶意欠薪”“打假治敲”等各类专项活动。2021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荣获“2020年度平安榆林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三、“未”爱集结,温暖以护,青春健康成长的“护航者”
2021年创建了“驼城青葱驿站”未检品牌,开展了暑期安全、“剧本杀”市场整治、电子烟市场专项治理、“守护校园周边安全”“保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等各类专项工作,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0年被最高检评为 “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2021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一是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的重中之重。主动对接绥德“十四五”时期战略部署、目标定位,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发力点,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立足本职助力疫情防控,切实为绥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追求。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和“舌尖上”“脚底下”安全,不断满足人群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创新建立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服务点线面”工作机制,打造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扎实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切实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2022年,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履行好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更加落实好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更加坚守好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以求极致精神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的“民生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绥德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子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子洲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把准政治方向。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309检察便民服务站和网上12309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三是以“四大检察”为依托,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注重监督实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以“三有”争创为抓手,积极谋划,制定方案,确立“一部门一品牌”的工作思路,努力打造服务子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子洲检察品牌。五是以固本强基为重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守正、尚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筑梦新征程,奋斗创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昂扬的拼搏斗志,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用实实在在的检察业绩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为全力推进子洲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刘佳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科科长
刘佳,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科科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他本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岗位的高度负责,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评为“慈善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2014年、2016年、2020年均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9年被榆林市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多年被所在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善思勤学,明辨笃行。始终牢记“根本固者,华实必茂;源流深者,光澜必章”,坚持常态化学习、习惯性思考,将政治学习、业务提高融入日常生活、渗入工作实践。
朝乾夕惕,精益求精。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时局易变,求新乃成。他始终忠诚履职、不务“虚声”,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拼劲儿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协助领导有序开展了榆林两级检察机关各项干部管理工作;科学统筹、精准施策,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儿抓常抓久、善作善成,先后建立完善了人事档案90余册,整理建档文件2700余份,并建立了人员管理台账7类,出台了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3项;具体承办的全市检察机关55名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经验做法多次受到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并被高检院政治部警务部转发。
遵规守纪,严以修身。“三严三实”中“严以修身”是前提、基础,“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中“严以修身”是起始、基点。该同志始终以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绷紧规矩之弦,筑牢纪律之墙,为自己划出做人底线、行事红线、履职防线。“卑以自牧,含章可贞”,清廉守心、不越“红线”,永葆“一片冰心在玉壶”的政治本色。多年来,既无吃拿卡要问题,也无以权谋私现象,个人从未被约谈、函询、问责、党政纪处分。

任澎彬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
任澎彬,男,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出生,现任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其认真履职,公正办案,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记个人三等功1次。
一、强化理论学习,锻造过硬政治素质
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自觉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务实行动,自觉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要求自我,始终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深耕检察业务,练就扎实办案本领
“择一事,终一生”,他始终以求极致的态度干好检察工作,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积极运用到实践办案当中,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 ,先后办理了神木市“7.26”伪造矿难杀人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曾获全市“十佳公诉人”的称号。在办案过程中其对来访群众真诚相待、热情服务,深受当事人好评。
三、热爱理论研究,不断提升调研能力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结合检察工作实践进行深入研究,所撰写的多篇论文入选全国性学术论坛。另外作为课题主要成员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项立项课题。2019入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首批检察理论调研骨干人才库。
四、严格要求自我,始终恪守廉洁本色
 在个人廉政建设方面,他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各种不正之风,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坚持依法办案、依规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从不做与自己身份、职责不符的事情,从不为个人谋私利,从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马雷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马雷,男,汉族,生于1984年12月29日,陕西省子洲县人,现任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马雷自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省、市、区三级党政机关评为有功个人、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他在案件办理中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中,他办理的黑恶案件占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总办案量的三分之一,办理的案件总量位居检察系统全市第一。
马雷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过硬。2018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边县管理部引发了集体贪腐窝案,该案是国家住建部点名批评、关注的案件,管理部二十多名工作人员,有17名工作人员涉案,从主任到副主任、会计出纳、业务员。榆林市监察委邀请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调查,马雷受组织派遣介入调查后,从300多本案卷材料中查找案件的关联性证据,理清行为之间的犯意联络,准确把握案件定性。该案起诉时整理的案卷有269卷,起诉书的内容核对一遍就需要2小时,该案未经退查直接起诉,该案的快速办理给市委、市政府处置该案的后续工作起到了积极的配合作用,也给住建部、省委一个满意的答复。

米富华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米富华,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陕西定边人,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程度(在职)。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21年6月被任命为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公诉科、第二检察部工作,参与实施榆林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榆林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榆林首家检察系统心理咨询室建设、榆林首家公益林建设。
她信仰坚定。预备党员转正当日遭遇地震考验,彼时身处灾区的她,积极报名参与抗震救灾。参加工作以后,先后担任公诉科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的支部书记,主动将党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她工作认真。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办理大案、要案50余件。从事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先后主办或协办国有财产领域套取专项资金案、能源化工产品污染环境案、乱发退耕还林资金影响造林成效案、粉条中铝含量超标危害人体健康案等多起有影响力案件。她热心公益。自学通过心理学考试,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讲座。从送法进校园到送法进企业,从单纯的讲法治课到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普法教育,致力于提高更多人的法治意识,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贡献力量!

崔虎林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崔虎林,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20年10月至今任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从检29年来,崔虎林政治坚定、为民务实、爱岗敬业,他站在向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不辱使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工作精神,把对检察工作的忠诚化作工作的动力,满腔热情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之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2021年,崔虎林紧紧围绕区委发展思路,主张以能动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面落实新时期依法办案,更加注重发挥司法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好法律监督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平公正。在他的带领下,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稳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他时刻以“其身正,不令而行”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检察院工作的二十多年时间里,不论身在哪个岗位,身处何种角色,他都一如既往地坚守自己的信仰,坚持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一丝不苟地完成着每一项工作任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浩然正气。他工作上亲力亲为、兢兢业业,从事或分管过几乎所有检察业务,他总能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把每一项工作往上干、往好干。

李高兴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高兴,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
她先后被陕西省院评为司法考试“优秀考生”,被榆林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十佳检察官”“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先后获得榆林市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第二名、“优秀公诉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等;2020年2月至今任第二检察部主任期间,组织团队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民法典知识竞赛获得团体一等奖;第二检察部被米脂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紧盯国之大者,坚定政治信仰为党尽责。她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成功办理徐某某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被检察日报报道,被省院评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典型案例。
紧盯民生关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对每一件案件深挖细抓,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办案团队成功化解了申某某申请监督的虚假婚姻登记案,解决了困扰申请监督人13年的难题;成功化解农民工代表郝某某、刘某某等37名农民工申请监督的欠薪案,解决了困扰农民工3年之久的难题,分别被最高检、陕西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紧盯“三有”争创,匠心打造特色品牌。以助推乡村振兴为统领,全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制定《公益诉讼助推乡村振兴 服务保障三农工作方案》,被市院以正式文件转发。培育打造红色资源检察公益诉讼品牌,推动杨家沟革命旧址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和“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

白峰峰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白峰峰,男,汉族,1984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白峰峰在参加工作的6年里,在检察院内部用自己的能力和担当挑起了多个岗位纷繁的职责,用自己的工作热情正在影响着身边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名副其实的后起之秀,业务精英;在检察院外部,他时刻展现着检察机关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的社会形象。他有着过硬的政治理论修为,扎实全面的业务能力水平和廉洁为公的人民情怀。
2021年他带领工作团队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75件,同比增加了341%;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件,弥补了佳县人民检察院的空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件,同比增加了200%,佳县人民法院全部支持诉讼请求,共判决惩罚性赔偿金37万元,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8件,同比增加了211%;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件,同比增加了200%,突破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的空白。他打造的“检察蓝守护葭州红”被确定为“2021年度全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白峰峰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自己,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全院干警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2021年他先后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县政法干警十佳标兵”和“优秀公务员”等称号。





来源:榆林市委政法委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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