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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检察:视频| 未检小课堂——家庭保护篇
未检小课堂—家庭保护篇
良好的家庭监护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监护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质量。虽然未成年人处于被监护状态,但其并不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附属品,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须正确全面履行监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建和谐幸福的家庭,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定边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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