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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榆检】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榆林检察 2022-06-19

米脂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场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16日在米脂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拓玉林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米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推进政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深刻理解和把握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和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集体学习例会制度、专题辅导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经常、深入、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让全体检察干警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做到绝对忠诚可靠。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等系列主题教育,先后共组织开展红色教育13次,查摆整治突出问题24个,建立长效机制20个,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筑牢了政治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各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五年来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130个,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三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业务必须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强化了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专政职能,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严厉打击意识形态领域违法犯罪,高度警惕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舆论炒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正面宣传,讲好米脂检察故事,十九大以来,在人民网、法治网、《检察日报》等中央级政法主流媒体宣传米脂检察工作30余次,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等省级政法主流媒体宣传300余次,在其他层次媒体宣传300余次,弘扬了主旋律、传播了正能量。


二、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大局迈上新台阶

积极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紧贴米脂“四县一城”建设的总体目标,为重点任务保驾护航,彰显了米脂检察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


一是落实“四防”责任,守住安全底线。五年来,按照县委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部署要求,特别是“四防”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统筹推进主责主业和疫情防控工作,对所包抓银北社区三个网格535户1327人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落实145个门店的防疫措施,办理了督促整改口罩等防护废弃物不规范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私设路障、医疗废弃物不规范处置等一批有影响的防疫案件,圆满完成了外防输入各项任务;深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县域内高压输电线路、建筑消防、窨井盖、高空坠物、公共交通道路、溜冰场、无障碍设施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立案21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1件,已全部监督行政机关化解处置;加强对机关内部安全检查,全面落实监所安全、枪弹管理、消防设施、电梯运行、保密流程、车辆维护、机关灶务等重点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制定了《公益诉讼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保障三农实施工作方案》,启动了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工作,开展生态保护、产业保护、民生保护、文化保护等领域的专项行动,5年来共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领域案件65件;扎实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对全县纳入名录管理的21处革命旧址全部进行了寻访,共发现革命文物疏于管理、保护不力等案件线索14个,立案14件。特别是市、县两级院将米脂县杨家沟革命旧址挂牌为榆林市“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和“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并辐射我县其他20处革命旧址,形成了“一地多点”的红色革命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体系。全面落实县上下达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所帮扶的村户全部脱贫。


三是坚持打防并举,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部署要求,共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件83人,将一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黑社会、恶势力绳之以法,有关专案组及办案人员多次受到省市级表彰。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办理涉未成人刑事案件22件61人,有力打击了校园霸凌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治进校园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联合多部门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教育工作者入职查询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形成了1+5+N的少捕慎诉慎押新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十大业务”全流程、各环节,用“枫桥经验”消弭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强化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和“脚底下”安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犯罪行为,共办理危害食药安全领域刑事犯罪案件8件8人。特别是办理了一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毒粉条”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多轮次开展食药安全检查,办理食品药品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2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7人,抓好食药安全链条保护。督促整治违规使用餐厨垃圾饲养牲畜公益诉讼案被榆林市检察院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优秀案例,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推进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督促重新铺设或修缮改造了城区内约2500余米的人行盲道,督促新建了火车站进/出站通道、台阶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督促设置了无障碍环境设施指示标志,让残疾人出行更安全。


二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畅通农民工投诉反映渠道,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协调联系,共同制定了劳动执法领域工作衔接机制,检察机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步入常态化。其中为37名农民工追回拖欠4年的6万多元工资一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刊发,被榆林市检察院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最佳案例。


三是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了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我院将司法救助贯穿于检察办案始终。坚持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的原则,力争做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大化。五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案,共发放救助资金45万元,44名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贫困人员得到救助。


四是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落实院领导亲自接访,开展重点约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切实化解好涉检涉诉矛盾纠纷。充分利用12309电话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群众随时随地体验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检察服务,共服务群众200余人次。化解信访矛盾22件,其中成功办理的申某某申请监督虚假婚姻登记的申诉案,解决了困扰申请监督人13年的婚姻难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开展法律监督有了新进步

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及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诉讼活动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取证的调查和核实,对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共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28件次,发出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件次;监督立案27件,监督撤案18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10人,纠正漏罪29件;提出抗诉4件;在刑事案件审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相关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8份。


二是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深入推进对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等领域的监督。五年来,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类案件2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10件,发出检察建议110件;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6件,发出检察建议126件;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检察监督,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


三是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五年来,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类案件1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类案件2件,行政执行监督类案件3件,促进依法行政类案件4件。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份。开展了4项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其中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成功为3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1500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问题。


四是加强公益诉讼监督。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新思路。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54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4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件。成功办理的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破坏生态环境一案,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以工代偿,以刑事认罪认罚促进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兑现,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围绕刑事执行活动中容易发生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开展暂予监外执行、财产性执行和罪犯交付执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推进刑罚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五年来,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案件14件;办理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45件;办理罪犯交付执行检察案件6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监督超期羁押的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办理4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7条,立案侦查4件4人。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检察权力运行彰显新形象

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汇报履职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全面配合人大开展的各类专题调研,全力抓好各类提案的办理和有关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意见,以公开促公正,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矛盾化解,提高司法公信力,共召开公开听证31件次。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共公开法律文书643份,向人民检察院法律信息公开网上传程序性信息共1110条。五年来,我院检察干警零违纪。


五年来,我院荣获各类集体荣誉50多项、个人荣誉60多项。特别是2021年,我院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标兵、优秀专案组、全市政法创新工作奖等10余项集体荣誉,10多名干警荣获省市奖励,其中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称号。在全省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院满意率高于全省平均值,位居全市检察系统第二。办理的3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1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打造的“五院”工作品牌和一些先进工作经验,先后在人民网、法治网、《检察日报》、最高检官网、正义网、《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报道。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措施还需进一步深化落实,服务保障的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全面、不协调、不充分;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高,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米脂中心和大局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米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彰显检察担当。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二十大献礼中彰显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始终保持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高度警惕,严厉惩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严格防范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破坏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积极参与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等犯罪。持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加大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是在赓续红色血脉和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紧紧围绕县委十九次党代会和十九届二次全体会议主题,深入研究制定检察公益诉讼重点保护杨家沟革命旧址和高西沟生态治理样板的意见,推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制度,形成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和生态绿的新型公益诉讼工作格局。


三是在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和化解社会矛盾中厚植为民情怀。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特别是聚焦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新型诈骗、虚假诉讼、“舌尖上”和“脚底下”的安全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把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持续开展“全流程枫桥检察”创建工作,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以检察工作的“民生指数”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四是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加强自身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定期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进一步畅通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健全与纪检监察、侦查、审判和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监督配合和制约。全力争取各方对检察机关的支持和配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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