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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榆检】回顾:过去六年,他们是全体榆检人身边的榜样!

榆林检察 2022-06-19



乔鹏


乔鹏,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现任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他先后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全市优秀公诉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全市未检标兵”“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协助办理的米脂“4·27”案件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大优秀案件。


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入院至今共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办理了一批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包括定边“二赵”入户灭门抢劫案、榆阳区李某某等人运输28公斤海洛因案、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等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乔鹏除了承办郭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马某某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等案件,还对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系统受理的李某、曹某某、马某某、张某、曹某等116件涉黑恶案件准确把关定性,不枉不纵。他用自己的默默努力,用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冯小玲


冯小玲,女,198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首批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一级侦查人才库。


从检10年,先后在公诉、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一名公诉人,她审慎审查每一起案件,庭下抽丝剥茧,细致入微,庭上慷慨激昂、正气凛然,撰写的公诉意见、办理的抗诉案件多次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抗诉案件”。作为一名执检人,她化装侦查,与男同事一样连续作战攻坚克难,巾帼不让须眉。对监管执法活动提出的一份检察建议获评最高检2013—2018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精品检察建议,2019年高效办理一批特赦检察监督案件,因表现突出获最高检通报表扬。还先后被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政法综治维稳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



王雪利


王雪利,女,汉族,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03年 9月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先后从事检察教育培训、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她始终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时刻牢记着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秉承踏实勤奋的工作精神,坚守司法为民理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使命与担当。她坚持以“如我在诉”之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将案件调查、释法说理、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待当事人热心、细心、耐心,坚持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民事检察监督办案始终,推动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个人所办案件也基本能够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指导府谷县院办理的裴某飞与苏某翠民间借贷纠纷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典型案例,她所在部门在全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获评先进单位,个人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获得陕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21年度被省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被市委宣传部、市委理论宣讲团聘为榆林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



张启飞


张启飞,男,1987年10月生,中共党员,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从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1年,该同志荣获陕西省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一个有担当的检察人——守护公益


从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开始,到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全面铺开,现在马上进入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五周年。一路走来,他努力推进,见证了检察公益诉讼从无到有,发展壮大,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榆林落地生根。先后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典型案件,参与打造了榆林检察公益诉讼新样本。


一个有温度的检察人——对待群众


他常说:“作为一名优秀的检察人,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有法律的温度、司法的温情。”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2021年12月,他和部门同事们召开听证会一揽子化解了6大类84件行政争议案件。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其间收获的不仅是个案的公平正义,更有司法的人文情怀。


一个有钻劲儿的检察人——司法办案


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讲究理性平和,要做法律工匠。比如,每个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办理,他从调卷审查,到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从法律关系分析,到与当事人释法说理,争议化解。每个环节都坚守工匠精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



高彪


高彪,男,生于1988年12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中共党员。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勤勉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曾先后获得全国“两会”驻京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筑牢理想信念,义无反顾投身检察事业。参加工作以来,他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检察业务知识,特别是对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业务见解独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司法救助等工作,逐步成长成才,为检察事业奉献了自己的全部心力。


践行为民宗旨,用心用情传递检察温情。他党性觉悟高、责任心强,不计个人得失,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总是冲在最前面。他总是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接待接访上访群众百余起,特别是2018年全国“两会”驻京工作期间,他每天连续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用心用情、耐心释法,帮助上访群众解开“心结”。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他积极参加单位的值班值守、体温监测,有序引导来院当事人,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获得了群众的真心点赞。


他凭借一腔热血,在工作中倾力奉献,在困难面前坚忍不拔,在成绩面前不骄不纵,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播种在检察事业中。



苏诚


苏诚,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二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014年6月,苏诚来到吴堡县张家山镇白洛现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白洛现村山大沟深,全村221户590人中就有65户160名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薄弱,是典型的“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2014年,央视《舌尖上的中国》纪录片的播出,让吴堡县张家山镇的传统手工空心挂面技艺名声大噪。苏诚瞅准商机,组织白洛现村30余名村干部、党员以及村民代表,到邻近的高家塄村“取经”手工空心挂面产业,想方设法引导村民当挂面郎、发挂面财。如今,白洛现村的手工挂面加工户发展为16户,户均年收入6至7万元,有的可达13至14万元。有了快速致富的产业并没有懈怠,他引导村民发展林果业和设施养殖,为村里引进核桃种植400多亩,推广花椒种植10多亩,发展各类养殖户44户。


2017年4月,苏诚在担任驻村工作队长的同时,又被任命为白洛现村第一书记,组织的信任为他提供了更为积极的动力,但村子里基础设施的薄弱依然困扰着他。为此,他积极与市县相关部门协调项目,争取资金,新建了村委会阵地、村集体水井、环山道路、村卫生室,为通村道路安装了路灯,新修坝地200多亩,让昔日的贫困村落焕然一新。他的工作成绩组织看在眼里,2017年他被榆林市委和吴堡县委分别表彰为优秀第一书记, 2019年荣获榆林市优秀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奉献奖”,2020年被市委表彰为优秀第一书记。



柳之铭


柳之铭,男,31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干警,中共党员。2021年5月11日至12日,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业务竞赛活动在北京举办,竞赛共历时两天,柳之铭同志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优秀表现,从全国128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在此次竞赛中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能手”称号。


赛前,在省检察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和竞赛活动中,柳之铭同志取得了“无人机航拍取证项目”单项成绩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并代表陕西检察机关参加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业务竞赛。


作为一名大学生退伍军人,本着退伍不褪色的工作态度,他在工作中磨炼,在磨炼中成长,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赛前集训期间,不管是烈日炎炎,还是风吹雨打,柳之铭在训练场上始终未曾停歇,每天晚上还不忘挑灯自习,“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全国竞赛中,他以优秀的无人机操控技术补强设备差距,荣获“勘验取证能手”称号。柳之铭在检察技术业务竞赛中屡获殊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心血和业绩书写了一名检察技术干警对检察技术工作的无限忠诚与热爱。



杨蓉蓉



杨蓉蓉,女,出生于1983年9月,中共党员,她是涉案青少年信赖的检察官姐姐,更是深受师生和家长喜爱的普法老师。现为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


全力挽救每个问题少年。每每遇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她总能用爱心和耐心去唤醒他们的觉悟,让法治的阳光融化受伤的心灵。曾经的她特别希望做国家公诉人,代表国家来惩戒犯罪,然而经历了这些案件之后,让她认识到:敲下法槌的那一刻并不代表正义的完全实现,而只有矫正犯罪,让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才是最重要的救赎。几年来,她用赤诚之心让20余名问题少年温暖回归。


让更多的孩子沐浴法治的阳光。近年来,她以传播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为己任,依托“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广大学生送上了一场又一场的“法治大餐”。新冠疫情期间,她通过线上平台推出了八期“网络法治小课堂”,让未成年人足不出户也可以接受法治教育,这一举措深受孩子们的喜爱。她也因此而先后荣获“横山区劳动模范”“榆林市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被陕西省检察机关评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优秀巡讲员,制作的课件《远离犯罪·守护青春》被评为全省精品课程;2020年7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被誉为新时期的“普法使者”。



王彦云


王彦云,女,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她以“敢查善办”著称,曾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警”“全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榆林市先进妇女工作者”“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府谷县第六届劳动模范暨先进工作者”“府谷县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2021年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才库”,荣立嘉奖1次,被陕西省检察院选树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英模典型代表。


从检二十六年,王彦云先后在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检察部门工作,始终秉持初心,做到政治方向明、匠心求极致、担当勇作为。她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注重优化社会治理,创新公益诉讼职能举措,努力打造具有府谷特色的“星火”公益诉讼品牌,率先在全省启动“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黄河府谷段沿岸乱排乱堆乱挖乱建等违法现象提出专项治理检察建议,办理的2件“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陕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度报道,对推进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工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认真办案的同时,致力于提炼办案规则,办理的5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件,在全国检察机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她用忠诚履职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用真心付出守护人民的幸福安康,在她的带领下第二检察部在市院考核中连续三年稳居全市第一,先后荣获“榆林市执法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榆林市政法系统十佳办案团队”等荣誉称号。



赵槿



赵槿,女,198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标兵”“全县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2015年,赵槿考入检察院后,即从事公诉工作,她办案干练,绝不拖泥带水,在公诉岗位上称得上“站起来能说,坐下来能写,静下来能思,沉下来能平”的检察官。在案件多、干警少的情况下,她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敷衍了事,尽职尽责,无论大案小案,严把案件的证据关和质量关,经常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即使怀孕临产在即,仍然坚持在办案第一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赵槿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办理中。在办理张某等90多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涉黑案件中,由于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复杂、法律关系相互交织,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赵槿与同事们经常通宵达旦,夜以继日。在办案总攻阶段,她每天在单位加班至凌晨两、三点,累了在办公桌休息一会儿继续工作。十几个月大的孩子哭闹着要妈妈,她的父母只好把孩子带到单位楼下,她跑下楼看看孩子后又继续投入到工作中。最终顺利完成了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任务。


赵槿用踏实奋进谱写着基层检察官的平凡人生,用手中法律利剑惩恶扬善,用真心实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用忠诚坚守公平正义,书写了新时代女检察官的风采。



来源:市院宣教科

          市院第二检察部

          市院第三检察部

          市院第四检察部

          市院第五检察部

          市院第六检察部

          市院机关党委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横山区人民检察院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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