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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送法进社区,把爱带回家——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榆林检察 2022-06-19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起该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中国父母也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带着沉甸甸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走进靖边县长城路社区和河东社区,开展了以“促进家庭教育,检爱呵护成长”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用最质朴的语言、最真挚的情感,把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案件讲给社区群众听。

检察官指出,父母是孩子的榜样,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父母要呵护关爱孩子,并给予温暖,更重要的是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孩子在温暖有爱的家庭氛围里健康成长。检察官结合案例,主要从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两个重点、根本任务、六项主要内容等方面,和社区群众面对面地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分析了家长和孩子之间存在沟通困难、无效沟通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引导广大家长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理念带娃,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县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借助其资源等优势,有效推进亲职教育工作,为家长与孩子搭建起更加顺畅的交流、沟通平台,真正开启“依法带娃”的时代。




来源: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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