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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米脂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榆林检察 2022-06-1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进一步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精神,切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努力把公益诉讼工作做得更实、更规范,确保检察建议整改落到实处,近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对辖区内井家坪毛泽东旧居保护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踏查走访。

2020年10月,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位于米脂县城郊镇的井家坪毛泽东旧居,因未进行有效的保护,存在无人看管、窑洞坍塌、门前杂草丛生、私人侵占、破败荒凉等情形。不仅损害了其作为红色遗迹的文物价值和历史价值,更损害了社会利益,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整改前)

经过全面调查取证后,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修缮故居以及周边环境,对故居升等定级,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

相关部门和乡镇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了现场调研,制定修缮保护方案,筹备资金,着手修缮工作。但是由于旧居背靠数丈高的黄土坡洼,黄土结构疏松,易受山洪等自然灾害影响,被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加之不具备专业技术条件和当时正值陕北天寒地冻时节,因此无法继续施工,致使修缮进度缓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心里始终挂念着这块红色土地,得知情况后,多次奔走于故居和相关部门之间,督促故居的升等定级和修缮进度,终于在2020年11月,井家坪毛泽东旧居被米脂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米脂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已于近期完成了修缮工程,整改情况取得了显著成效。








(整改后)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接下来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督促相关部门对故居的周边环境进行绿化,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关注红色资源保护工作,让红色资源不被蒙尘,让革命精神得以宣扬,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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