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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检察机关(宝鸡地区、咸阳地区、渭南地区、榆林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的通知

榆林检察 2022-06-19


关于陕西省检察机关(宝鸡地区、咸阳地区、渭南地区、榆林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的通知


陕西省检察机关(宝鸡地区、咸阳地区、渭南地区、榆林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将于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宝鸡地区、咸阳地区、渭南地区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在西安市举行,榆林地区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在榆林市举行。
2.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通过“陕西智远人力网”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
3.考生要密切关注属地和考点地市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镇街)旅居史人员,或从境外入境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2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经扫码测温后进入考点。“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进入考点后,应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除核验身份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6.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如存在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考试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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