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靖边检察:借力外脑,合力共赢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7月27日下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靖边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副检察长田苗传达学习了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副检察长田宏军宣读了《关于聘请苗建宏等6名同志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
靖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华利为首批聘任的6名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与会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纷纷表示,被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使命光荣,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职,严守工作纪律,积极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推动执法司法共同发展。
孙华利检察长向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就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要不断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充分认识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性,要认识到这是检察机关深化执法司法协助配合,提升检察办案专业水平的重要举措,形成“检察+行政”的工作合力。特邀检察官助理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自觉遵守法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二要检政协同形成合力,依法履职。期待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既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帮助解决司法中的“疑难杂症”,成为靖边检察的“智囊团”,又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交流、分析、研判线索,成为靖边检察的“信息员”,还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构建“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共宣模式,成为靖边检察的“宣传员”,实质化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三要做好保障,全面推进。要在时间安排、履职条件上给予保障,探索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靖边特色的“检察+行政”协作之路,真正实现“1+1>2”的实际效果。各业务部门要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参加案件讨论、出庭旁听、出席公开听证会、同堂参与检察业务培训等,最大化实现辅助办案的最佳效果,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靖边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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