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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榆检】新华网:陕西榆林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建设
2022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检察机关按照陕西省检察院“三有”争创活动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榆林检察“东黄河、西煤石油天然气、南红色资源、北长城、中黄土高原”五位一体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品牌。
在品牌的培育中,紧密结合公益诉讼办案实际,运用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推动品牌建设落地落细落实,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高水平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推动高效能治理。
同时,出台规范性文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截至目前,榆林各县市区均已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榆林市检察机关与环保、水利、食药、国土、文旅、审计、消协等行政机关、协会会签各项机制80余件。其中,定边县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米脂县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等办法。
此外,榆林市两级检察院结合本地特色,各显品牌亮点。吴堡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协同社会治理打造公益诉讼“益居”品牌;米脂县检察院打造黄土高原生态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清涧县检察院打造“检察蓝”共护“母亲河”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子洲县检察院打造“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据了解,截至8月底,榆林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92件。2022年以来,榆林市两级院共计10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千案展示”案例。
下一步,榆林市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公益保护核心,依法能动履职,狠抓办案,全面推进榆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新华网
编辑:姬乐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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