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米脂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两项决议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履职
近日,米脂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米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工作的决议》《米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两项《决议》”)。
两项《决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赓续红色血脉和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工作,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保障中心和重点工作、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供人财物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和要求,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两项《决议》同时把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人大专题报告、视察调研、专项审议、执法检查、问询质询范围,全面增强了检察建议刚性。
近三年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和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68件。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办理的古脊椎动物化石一案入选省检察院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办理的米脂县无定河堤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污水案等多起案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被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典型案例。推动在杨家沟革命旧址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和“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并辐射周边,将其他21处革命旧址纳入保护范围,形成了“一地多点”的红色革命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体系。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助力赓续红色血脉和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以更大的担当作为和更实的检察业绩,让“绿色”遍布黄土高原,让“红色”洒满银州大地,努力打造全市检察工作的米脂窗口、服务保障中心和大局工作的检察窗口。
来源: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姬乐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往期精彩回顾【“三有”争创】机关书记说创模 | 打造“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未检”工作】定边检察:知法、守法、与法同行,秋天的第一堂法治课来了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