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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带群建:榆林市检察院党组与工青妇群团组织负责人集体谈话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10月19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召开集体谈话会议,由院机关工会、团支部、妇联负责同志逐一汇报工作情况,院党组对群团工作提出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祯主持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增卫,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雷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参加。
市院党组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工青妇组织取得的成绩,要求群团组织加强学习、提高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跟党的步伐,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主动谋划、热心服务,积极与上级主管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增强服务意识,把工青妇组织建设成值得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团结协作、凝聚人心,严格按照章程和政策规定开展活动,引导和激发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团结带领他们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指导、提升质效,积极争取横向指导,抓实对下条线指导,统筹推进群团建设工作开展。建立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按照“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群众优势、组织优势,凝心聚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文字:李宇
编辑:曹国苗 校对:黄彩霞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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