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榆检在行动】市院部门负责人谈(六)坚持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白昊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我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报告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提出了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行动纲领,为我们今后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不断加深对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和科学内涵的理解把握,找准刑事检察部门服务发展的着力点,紧盯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肩负刑事检察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始终保持对重大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经济金融刑事犯罪,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确保宽严有度,让办案有精度更有力度。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客观公正立场,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办好每一起司法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实现多赢共赢。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作为刑事检察干警,我们要不断强化办案责任,转变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作用,做好提前介入工作,有效引导侦查取证;规范补充侦查工作,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提升侦查监督质效。进一步强化审判活动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强化对审判工作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以检察履职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力度,立足个案的监督办理往远处看、往深处想、从深层次、源头上思考如何治理解决个案所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围绕规范司法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个案总结、类案研究等方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促进集中治理,推动堵漏建制,消除治理隐患,实现履职办案中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将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为推动榆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编辑:曹国苗 校对:黄彩霞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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