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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佳县人民检察院与佳县应急管理局会签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及《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意见》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职能,共同促进佳县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近日,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佳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佳县人民检察院与应急管理执法协作协同,《意见》重点以党建联建为引领,从建立规范畅通的日常联络机制和周密完备的行刑衔接机制、案件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等,共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
➤《意见》强调,以加强联系推动检察监督与应急管理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开展专业协作与支持,共同研究解决在执法司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事项。对相关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涉及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案件、审判机关定罪量刑确有错误等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多维度推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
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以《意见》为指挥棒,持续能动履职,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深化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沟通协作,凝聚检察监督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合力,为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走深走实,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作出贡献。
来源: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曹国苗 校对:黄彩霞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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