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榆林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入选“陕西检察机关2022年十大先进典型”
1.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胡丽萍
胡丽萍出庭支持公诉。
胡丽萍,现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18年来,她坚守初心、忠诚担当、公正司法、履职奉献,以特有的巾帼情怀守护公平正义,以铁骨柔情展现检察力量。她敢于冲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一线、敢于啃“硬骨头”。办理了全省首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省扶贫办原副主任陈某贪污、受贿案、“生父摔童”案等重大案件。先后被授予“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陕西基层检察官”,被选树为全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牵头打造的“向日葵”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2022年8月30日,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 善作善为善成的检察长
——王文喜
王文喜受聘甘泉县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
王文喜,现任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从检13年,他敢于担当、勇挑重担,主办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团伙案件,参与首批检察援疆,在艰难险重任务中书写检察担当;他临危受命、锐意攻坚,在不足一年内带领甘泉县检察院从全国129个薄弱基层院中脱薄出列,逆袭跨入省、市先进行列,在能动履职中实现争先创优;他开拓创新、精益求精,用心打造特色检察工作,甘泉检察政务微博荣膺“全国十大检察微博”,在扮亮检察品牌中赢得群众赞誉。先后被授予“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3. 有温度有担当的刑事检察官
——王军娜
王军娜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为学生宣讲预防犯罪和防侵害法律知识。
王军娜,现任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多年来,她先后办理了潼关系列黄金贷款诈骗案、蒲城班车爆炸案等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0余件,追诉一批漏罪漏犯,均做了有罪判决,无一错案。创立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预防犯罪讲座。牵头组建“巍巍华山”未检工作团队,先后帮教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归社会,指导办理市县两级检察院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6次。
4. 刑事检察战线的排头老兵
——陈媛媛
陈媛媛为群众进行预防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
陈媛媛,现任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24年来,她一直身处刑事检察一线,办理了赵某某杀妻案、吴某等人绑架碎尸案等诸多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她不惧挑战,勇挑重担,办理张某某受贿案、杨某某受贿、玩忽职守案等10余件大要案件,有力打击了贪腐犯罪。她参与窨井盖、邮递行业、安全生产等领域隐患治理工作,推进“挂案”清理、涉案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先后被授予“省妇女维权先进个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带领的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5. 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王腾
王腾代表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宣告送达督促保护妇女劳动权益检察建议。
王腾,现任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他立足检察一线,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办理的督促保护妇女劳动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2年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保护望夷宫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3件案件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2022年被授予“全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带领的民事检察办案团队获评“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6. 检察院里的儿童护卫队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六一”期间前往灞桥区东城第三小学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等检察工作。近年来,办理了男童被绑架杀害案、2岁男童被母亲男友虐打致死案等多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建成9处“一站式”办案区,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坚持做好盲哑学校等特殊群体法治教育,建成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团队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优秀办案团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7. 争当检察履职排头兵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上门听证方式维护残疾当事人合法权益。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当好诉源治理的直接参与者、监督保障者,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2022年以来,先后荣获16项集体荣誉和25项个人荣誉,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基层院建设优秀单位”,被市检察院评为“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在2022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A类基层院考核中继续保持第一的位次。3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
8. 以“铁”的担当守护秦岭宁静、黄河安澜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干警会同植物学家,调查古观音禅寺古树病虫害情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承担着秦岭地区、黄河流域跨区划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重要职责。跨区划检察改革以来,跨院跨部门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摸排案件线索43件,立案27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形成社会治理成果10个,办案取得初步成效。探索科技助力生态环境检察,实现案件办理空、天、地、网融合。积极推进“检学研”合作,建立“数字检察与空间信息融合创新中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2022年以来,所办案件先后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入选全国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2件,“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文化品牌获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9. 照金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进社区,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弘扬照金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深入开展“办小案、暖民心”等活动,擦亮为民本色。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打造精品典型案件,2022年以来,2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件知识产权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先后5次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2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2022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
10. 人民安宁的忠诚守卫者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干警来到留守儿童集中的村子,与孩子们亲切交流。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全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扫黑除恶工作。近年来,办理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郭某卓等50余人涉黑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办理的“赵某伟故意杀人案”入选全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白某某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曹国苗 校对:胡月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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