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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纪实

榆林检察 2023-04-13

为炫耀“黑客”技能,17岁少年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放在QQ群中供群成员随意下载,最终被抓获。一年后,这名少年成了著名“白客”,还协助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


转变开始于检察机关联合团组织、司法社工等多方社会力量对其开展的精准帮教工作。2019年,此案作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下称“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之一公之于众。


明确提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这一概念,是在2018年2月。当时,最高检与共青团中央联合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10月,全国80个地区共同开展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圆满收官。


两个月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专题培训班开班,一群“头雁”学员——有的是未检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有的是深耕未检工作多年的业务骨干,他们于“云端”取经,学习、分享成熟经验,研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


新年日历上,他们将碰撞出的思想火花“传帮带”给每一个未检干警,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蓬勃发展的新画卷已然铺展。


从最有利于孩子的立场出发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司法保护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未成年人的身心特性,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并非惩罚犯罪,而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以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基本任务。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要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促其走上正途,预防再犯罪;也要尽力帮助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尽快走出困境、正常生活。而精准的帮扶教育需要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必要的社会调查、心理干预、人格甄别、行为矫正、社会观护、技能培训等工作;也需要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身体康复、转移安置等综合救助工作。
“在未检工作发展初期,很多干警都有心理咨询师证书,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监督考察、安置培训等工作全部由检察人员‘一竿子插到底’。但随着帮扶的深入和任务的扩展,我们发现检察机关不仅在精力上无法保障,在专业性、帮扶效果等方面也难以达到预期,正是这样的实践困境催生了未检社会化的探索。”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充分吸纳社会力量介入,可以弥补检察机关知识结构的局限性与人力资源的有限性,更有利于保护救助未成年人。
当未成年人遇上社会帮扶力量,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老欧是河南省商城县老干局的退休老干部。遇上老欧后,未成年人小飞(化名)的人生有了逆转性的改变。
2021年,公安机关以小飞涉嫌盗窃罪提请商城县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将小飞的社会调查委托给了老欧。几天后,老欧带着厚厚一沓调查材料找到了承办检察官,表示初中辍学的小飞是受了不良朋辈的影响才实施了犯罪,但其心地善良,只要加以引导,就能回归正途。
经审查,检察机关对小飞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委托老欧对其进行“一对一”案后帮教。在老欧的帮助下,小飞学会了烹饪技术,还开了自己的美食店。
“社会工作嵌入少年司法程序,切切实实地帮助了一大批孩子。”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认为,社会工作以未成年人的需求为介入点,以平等的视角展开服务,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方法促成问题的改善和解决,能带来更好的干预效果。

为基层探索实践引路护航


虽然2018年才有了明确的名称,但从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起,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就已萌芽,并始终与未检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这是一场由基层探索实践引发的“蝶变”。
1993年,上海市检察院与市青少年心理行为门诊部合作,并于1999年签订心理测评协议,建立起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工作机制;2002年6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开始在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中引入专业司法社会工作者全程参与……
2012年以来,最高检不断加强顶层设计,为这一工作夯基定向。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三十年座谈会上,系统提出了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的发展思路。2018年,最高检与共青团中央联合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等专门机构,“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
更好搭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还需要更多的实践样本支持。按照“试点引路、示范带动”思路,最高检和共青团中央于2019年4月在40个地区开展了首批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经验,于2021年在80个地区开展了示范建设工作。“目前,我们联合团中央正在组织对示范建设开展验收工作。”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2019年,我们受最高检委托,开始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下称‘国家标准’),进一步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席小华介绍,国家标准的研发也推动了上海、浙江等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地方标准的出台。
“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未成年人司法的重要一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下称未成年人保护‘两法’)首次对社会力量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挺表示,这为长期以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缺少上位法支撑问题画上了句号。

服务对象扩大,主体增多


2021年2月,未成年人小风(化名)被家人带到了江苏省泗洪县某医院引产,当时她已经怀孕7个月。医生发觉不对后自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将情况报告至泗洪县检察院。
经查明,2020年7月,小风放暑假期间,外省一亲戚王某趁小风父母外出时,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泗洪县检察院立即跨省监督立案。2021年5月,王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坏人抓住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如何恢复?除了对小风开展持续的心理疏导外,检察机关还向小风发放司法救助金,协调民政部门将小风纳入困境儿童范畴,协同教育部门安排小风重新入学。笑容,再一次回到了小风脸上。
“随着强制报告制度的深入实施,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也被纳入了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服务范围中。”据介绍,随着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的拓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已不再局限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服务对象从最初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逐步扩大到涉案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
记者了解到,除服务对象外,这些年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主体也在不断扩大。当前主要包括民政、教育、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关工委等职能部门;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社工机构等涵盖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爱心主体等。根据不同的专业程度,各主体在未检工作中所发挥的职能也各有侧重。
“我们主要开展预防类、维权类和矫正类服务,覆盖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阶段,通过专业服务为司法人员适用法律提供参考依据。”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交流部主任王璐倩在培训班上分享了社工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扶救助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
“各地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开展示范建设的很多地区已建立起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承接平台,用于受理和转介服务。”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各地在资金筹措方面更加积极,筹措渠道也在不断拓宽,相关制度机制也更加健全完善。“从示范地区初步验收情况来看,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该负责人表示。

遇山开山,进一步筑牢发展基石


船到中流浪更急。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2022年,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招募、培育司法社工12名,举办了首期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培训班;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相关问题”为题,为青少年心理健康及司法社工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专项讲座……
距离建成建好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我们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司法社工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与涉案未成年人建立起信任关系,如何在履行社工承担的法律义务的同时不破坏已经建立起的信任,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服务部主任李涵介绍,当前,公安、检察、法院“各有一套”,在办案中分别去联系社工,这可能对司法社工的服务效果有影响。
社工服务质量评估,也是未检检察官们面临的共同难题。针对这一问题,除了积极推动国家标准的试行,最高检还明确,各地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培训,明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工作需求和服务标准,提高相关服务机构的承接能力和专业社工的服务质量。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面临很多挑战,我国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起步较晚,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与司法的交融发展也有所欠缺,并不能很好地满足司法实践的需求。”在何挺看来,未来应从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角度进一步建设社会支持体系。他提出要从服务未检工作走向共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一步拓展社会支持体系的范围,进一步培育和支持专业社会力量与未检工作的深度结合,还要有多学科视角、多部门视角,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为指导,以落实合作框架协议为抓手,以示范建设验收为契机,推动组建专门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持续培育和孵化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社会工作者,积极挖掘、链接各类资源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还将积极推动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的领域和范围,为构建涵盖未成年人警务、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供经验。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石雨   校对:张晓彤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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