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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润前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前,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正处级)马润前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润前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2月至2011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马润前利用担任榆林市公路管理局生产科科长、总工程师、清辛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处处长,榆林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副局长、榆靖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处处长、榆林市公路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文字:刘娟
编辑:曹国苗 校对:张晓彤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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