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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风采】榆林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十大先进典型

榆林检察 2023-04-13



2022年,全市检察干警忠诚铸魂、勠力同心,撸起袖子加油干,齐心协力破难题,人民群众对全市检察队伍的满意率明显提升。其中涌现出一批能动履职、担当尽责、主动作为、守护正义的先进典型。今天,让我们走近他们的故事,学习楷模的精神,汲取榜样的力量!


人物篇


1. “案中案”的追诉者

——刘绪照



刘绪照,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刑检工作二十余年,共办理一千余件刑事案件,取得重大办案成果。办理过的案件被榆林市委政法委评为“精品案例”,办理过震惊全国的“刘某某集资诈骗案”,仅案卷就有80多册,400多万字。在办理曹某某故意杀害杨某一案中,细心审查出另一起尘封多年的命案,有技巧地讯问曹某某,制定详细补充侦查提纲,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帮助指导公安机关查明曹某某预谋强奸杀害杨某的犯罪事实真相的同时,成功侦破尚某某被害一案,使已经侥幸逃脱六年之久,极具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罪行极其严重的曹某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伸张了公平正义,维护了司法机关公信力。


2. 信访群众的“贴心人”

——祁晓江



祁晓江,中共党员,现任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先后被评为“第十届陕西好青年”“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十佳检察官”“案件评查先进个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五年被评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先进工作者”。从事检察信访工作以来,他累计处理信访案件500多件,接待信访人300余次,用情用心做好信访群众身边的“贴心人”。在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岗位上,他坚持舍小家顾大家,积极协调参与白洛现村文化室建设、生产道路硬化、全村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疫情防控等工作,成了百姓身边的“暖心人”。在检察办案岗位上,他争创工作“带头人”,参与办理的“苏某某虚假诉讼案”2022年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办理的“张某侵害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火灾牺牲的英雄烈士名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获评“2020年度陕西省十大法治事件”。


3. 刑事检察温度的传递者

——殷壮壮



殷壮壮,现任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从检9年以来,他始终坚持如磐信念,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办理一千余件案。其中“姜某某等23人跨省网络赌场案”“杜某某等人环境污染案”“肖某某等人莆田系假药案”等多个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系榆林首例,办理的“任某某诈骗抗诉案”由无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该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优秀抗诉案例”。曾连续两届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荣获榆林市“十佳公诉人”“最佳辩手”等称号,荣获陕西省“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等称号。


4. “星火”公益诉讼的践行者

——王娇



王娇,现任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她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把握公益保护核心,将星火燎原、生生不息的“星火”精神根植于工作中,接续力量擦亮“星火”公益诉讼品牌。办理的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郑州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撰写的“保护明长城镇羌堡行政公益诉讼”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负责的“三个生态圈”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入围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网络评审环节。曾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十佳人民检察官”等荣誉称号。所在的“星火”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获评“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5. 文秘工作岗位上的“弄潮人”

——韦世斌



韦世斌,中共党员,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从事文秘综合工作以来,他用求精、求细、创新、鲜明的文风文采书写着对检察工作的忠诚与热爱,用务实、高效、坚守、奉献的优秀品格彰显了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他始终保持强烈的求知欲,十二年如一日,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拓宽思路,积极调研,最大限度发挥了综合文秘工作能动作用。他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敢于担当,默默奋战在检察工作幕后,顺应形势谋思路、全力以赴抓落实、凝心聚力守正义,为推动定边检察工作实现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好评。他连续3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被定边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2022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集体篇


6. 司法为民的忠诚践行者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精准监督理念,持续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加强虚假诉讼防范与打击,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22年,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3件,提请抗诉26件,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提出审判程序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12件,法院采纳816件,采纳率达到100%。指导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调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典型案例”;向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入选省检察院 “办‘小案’暖民心”典型案例。先后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记集体二等功一次。2022年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7. 争先创优展检察新风采

——横山区人民检察院



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高标准、求极致的精神奋力追赶超越、争先创优。2022年以来,先后荣获了“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全省基层院建设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创立了自行补充侦查、提前介入、线索受理等方面深度融合的侦查协作机制,移送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率先在全市立案,《扎实推进侦查业务融合品牌建设》成功入选省检察院五部“一院一品”优秀品牌,办理的《督促保护长城吴家沟段烽火台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获评全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守护长城无愧检察蓝》微视频获评第三届“陕检·电影节”活动最佳网络人气奖,《以法护航青春》法治课被评为全省“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


8. 依法能动履职助推服务保障大局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基层院建设优秀单位”。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做好从全市大局谋划检察一域、以检察一域服务全市大局“两篇文章”,批准逮捕185件272人,提起公诉495件587人,不批准逮捕109件192人,不起诉139件172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2.04%。办小案、暖民心,督促法院执行案款近100万元。化解行政争议5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0件、磋商意见书9件,“督促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督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推动12309检察服务触角向更基层延伸,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做好群众身边的“法治贴心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促进“六大保护”有机融合。


9. 做出“必答卷” 交出“好成绩”

——佳县人民检察院



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攻坚中实现跨越发展、在奋进中开创崭新局面。该院以队伍建设为根本,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6人,新增干警9人,并强化素能、作风培养;以业务建设为核心,2022年度60项核心业务数据中42项数据位列全市前两名,在榆林各县级检察机关中排名第一,综合排名从末位晋升至全市中游以上;以基础建设为引擎,积极争取县委和上级院支持,争取资金对办公环境进行改善,并新建功能室3处,完成了驻所检察室联网建设和电子档案建设,夯实了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经过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佳县检察院“‘检察蓝’守护‘葭州红’”获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第一检察部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佳县五四青年标兵集体”,3个案例、4名干警荣获上级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表彰。

10. 能动履职的法治践行者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子洲县人民检察院以一二三四工作方法做好法律监督工作,依法能动履职,为谱写子洲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践行党建+”模式,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自觉,把准政治方向。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小案暖民心等各类专项活动,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特殊制度,持续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公开选聘听证员15名,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捕率和不诉率提升了42.662.51个百分点,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升了5.98个百分点,提出民事检察建议55件,制发行政类检察建议20件,公益诉讼立案74件,其中2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策划制作: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科

编辑:姬乐   校对:张晓彤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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