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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检察院发布检察履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在《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于3月24日召开法律监督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生发布工作情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主持。
近年来,榆林市检察机关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会签了一批协作机制,助推榆林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以来,全市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8件,立案2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7,提起诉讼10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林地480亩,补植林木8000余株,清理砂石、垃圾120余万方、恢复黄河河道原状200余公里,封存和撤离采砂船127条,清理复平采砂点36处,复平河道内鱼塘3处,督促收缴罚没款、环境修复费用合计人民币1亿元。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杨学文回答记者提问。《西部法制报》和市传媒中心等多家媒体及人民监督员应邀出席。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文字:任涛
编辑:王璇 校对:张晓彤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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