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检察:支持起诉获赔14万元让她的养老有了保障
“真的赔给我14万元,历时两年,终于要到了我的社会保险赔偿款,感谢检察院的同志们!”法院庭审后,60岁的井女士拉着检察官的手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从2003年开始,井女士在某企业从事炊事员和保洁员工作直至2022年,在长达19年的劳务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未给当事人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支付给当事人的工资明显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井女士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因工资、社保待遇引发纠纷。井女士先后通过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审、二审最终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被补齐了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异。但对于社会保险费用缴纳问题,具有行政前置程序,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井女士多次与行政部门就补缴社会保险费用问题进行沟通,但因已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参保范围。至此,井女士开始了信访维权道路。
2023年4月,井女士向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全面了解了有关情况,召集人民法院、有关行政机关进行会商讨论,认为在现行规定下,井女士已经无法纳入社保范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此,建议井女士以损害赔偿之诉维护其合法权益。鉴于井女士不熟悉有关规定和程序,又属于劳动关系弱势一方,检察机关决定支持起诉,调取了有关证据,并出庭支持起诉。
2024年4月,米脂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用工企业向井女士赔偿社会保险待遇十四万元。至此,井女士的社会保险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检察机关还向有关监管单位发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进一步优化了监管方式和监管流程,补齐了监管漏洞。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民生领域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尤为重要,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今后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如我在诉”的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关乎妇女儿童、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案件,扎扎实实开展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来源:“米脂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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