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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榆林检察
2024-10-28



在7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开展讨论交流的基础上,省检察院于7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传达学习全会精神,落实最高检和省委部署,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领学并讲话。




会议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回答了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改什么、为谁改、怎么改等重大问题,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全省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主线、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信心决心,回应法治需求,加强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准确把握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部署,坚持目标指引、系统思维、问题导向,把握检察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细化责任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加快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宣传宣讲,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下半年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细落实检察举措,巩固提升监督质效,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按照省委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做好防汛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


省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来源:“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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