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听!榆检人这样说(十四)
编者按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连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学习感悟吧~
王雪利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民事检察部主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作为民事检察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要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积极参与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虚假诉讼专项检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切实做到“三个善于”,让各类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审判违法活动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要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在办案中,运用好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注重加强办案亲历性。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检察和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多元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探索推进民事数字检察工作,持续完善办案规范机制。
要持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紧密结合民事检察实践,加强理论实务与案例研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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