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擦亮“塞外明珠”——陕西榆林:聚力做好文物保护“大文章”
∆《检察日报》2024年10月18日
10月的陕蒙晋交界处,长城雄伟蜿蜒、秋意盎然,黄河汹涌澎湃、波浪滔滔,二者在这里相聚相拥,滋养了陕北风情,孕育了世代相传的物质文化遗产,让坐落在这里的边塞城市陕西榆林有了历史厚度。
榆林拥有独特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历史文化,被誉为“塞外明珠”。数据显示,榆林市共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遗存13883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2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8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两处,已发现仰韶、龙山文化时期的遗址总数近5000处。在文物数量多、分布零散、保护难度大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好丰厚的文物遗产,让泱泱文明赓续绵延?近年来,榆林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司法之力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长城遗址地面塌陷危机消除
“从2021年到现在,7件明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圆满结案,最后一块拼图总算拼上了。”近日,记者跟随榆林市府谷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明长城保护情况回访时,检察官王娇长舒了一口气。
2021年5月,有长城保护网格员向府谷县检察院反映,辖区内明长城遗址因地面塌陷出现裂缝。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开展现场走访,并会同文旅部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经查,导致地面塌陷的根本原因是煤炭企业不规范开采。
2021年6月,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对涉事企业罚款50万元,责令涉事企业优化设计方案,杜绝因开采或撤离煤柱引发采空塌陷导致长城受损的情形,同时在该企业井田范围内24个烽火台(敌台)和2935米段明长城遗址附近设立保护标志牌和界桩,并对桃阴梁等6段长城保护范围内的地面塌陷和开裂处进行填埋并压实,恢复土地原貌。
近年来,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神木市检察院和榆林市横山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在沿线镇街设置长城保护工作站,增设长城保护标志碑、界桩和警示牌等。截至目前,榆林市检察机关共立案74件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74件,其中府谷县检察院、神木市检察院办理的2件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保护寨沟遗址
今年3月,陕西清涧寨沟遗址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名单,对这处遗址的保护也有“检察蓝”的身影。
寨沟遗址是商代晚期李家崖文化聚落遗址,该遗址的考古发现是近年来商代方国考古的重大突破。遗址内有多座商代贵族墓葬,墓葬内均有大量精美的随葬品,遗址曾在不同时期遭到严重盗掘。
“古墓多次被非法盗掘,文物保护范围内未设置保护控制地带,遗址文物和历史风貌受损严重。”2023年5月,一条关于清涧县文物受损的线索引起了榆林市检察院和清涧县检察院的重视。两级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深入乡镇走村入户,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最终梳理出了寨沟遗址、李家崖城址在保护监管方面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
同年6月,清涧县检察院向县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该县文旅局遂对包括寨沟遗址在内的方国文化遗址申请设置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和保护警示牌,安排群众文保员就李家崖城址、寨沟遗址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并走进乡村集市,深入群众,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以个案办理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近年来,榆林市检察院聚力构建文物司法保护大格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推动解决涉案文物鉴定难题,吸纳文保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入开展文物保护领域案件办理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建立公益志愿者线索举报机制,邀请有文物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为文物保护增添新生力量;加强协调联动,会同当地文物局联合制定《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就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沟通协调等事项作出规定,不断扩大文物保护的检察“朋友圈”。
留住古镇历史风貌
沿着神米高速公路前行,便能抵达神木市高家堡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陕北四大名堡”之一、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它北通河套,南接河东,历史上曾是兵防要塞、商贸重镇,现存城墙和三街十六巷,内有瓮城、庙庵、红色故居等建筑,《平凡的世界》等影视剧曾在此取景。
“高家堡保护范围内有建筑存在不同程度损毁,包括墙体倒塌,屋檐、屋脊、台阶损毁,其中4户民居使用现代铝材维修老旧房屋屋顶,西大街有一处建筑立面被大型现代化商业牌匾遮挡。”2022年9月,神木市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
对此,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评议古镇历史风貌的损毁问题,并向各相关行政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相关行政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责令拆除上述遮挡的商业牌匾,并对43处破损民居、建筑实施修缮。
以此案为契机,神木市检察院在辖区多处历史名城、古镇设立公益诉讼示范基地,牵头与当地政府签订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住建、文旅部门也分别制定保护方案,形成市、镇两级政府,文旅局和文保员的四级网格化管理格局,积极推动构建“文旅行政+检察”协作保护新格局。同时,针对历史古镇、文物安全保障薄弱问题,该院加强与相关监管单位沟通协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履行文物监管保护职责,为古文化遗产的永续传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榆林市检察机关将继续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加大依法打击文物犯罪力度,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法治之力守护历史文化遗产,为建设文化强国贡献检察力量。”榆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军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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